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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预算单位小额零星服务和工程类(以下统称“服务类”)采购,****财政厅****政府******(以下简称 “服务**”)。****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4〕26 号)要求,**市将在市级预算******,并下发了《****财政局关于市级****政府******的通知》(常财购〔2024〕26 号)(详见附件)。为配******采购工作,现将上述《****财政局关于市级****政府******的通知》转发给各单位,并就有关重点事项做以下说明:
一、 启用时间
服务**计划于 2025 年1月1日上线,我校对应《****政府******品目目录(第一批)》(附后,以下简称“服务品目目录”)选择相关服务品目试运行。2025 年 3 月 1 日起,我校服务品目目录内的小额零星服务项******采购。
二、 采购方式及流程
1. 服务品目目录内的项目
按照学校现行招标与采购制度,预算金额在2万元(不含)以下服务项目经****小组商议决策后可采用“直选”******进行采购;预算金额在2万元至5万元(不含)之间的服务项目,由采购申请单位确定采用“邀请比选”或“公开比选”采购方式报经**********进行采购;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由****确定采购途径,服务**或者线下方式进行招标采购。
2. 服务品目目录外的项目
****学校现行招标与采购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三、 有关要求
各二级单位对照服务品目目录认真梳理本部门所涉及的服务项目,******采购要求,特别提醒有意向作为供应商的相关二级单位,******开展注册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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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