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001
二、合同名称: 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标段2合同变更公告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本级)
地 址: **区金**路500号
联系方式:0510-****8633
供应商(乙方):****
地 址:**省**市**区通扬南路251-2101
联系方式:137****301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500.00
合同金额: 0.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月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1-2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2-11
九、其他补充事宜:变更条款号及内容: 1.将合同第二条第2款中“1)社会老年人实际结算费用=清单单价最高限价基准价×(1-10%)×实际需求量×50%,每户补贴限额3000元。” 调整为: “1)社会老年人实际结算费用: ①60-79周岁的社会老年人实际结算费用=清单单价最高限价基准价×(1-10%)×实际需求量×50%,每户补贴限额为3000元。 ②80周岁及以上的社会老年人实际结算费用=清单单价最高限价基准价×(1-10%)×实际需求量×80%,每户补贴限额为3000元。” 2.将合同第三条第2款中“(1)社会老年人自付50%,政府补贴50%,补贴上限每户3000元。” 调整为: “(1)60-79周岁的社会老年人自付50%,政府补贴50%,补贴上限每户3000元;80周岁及以上的社会老年人自付20%,政府补贴80%,补贴上限每户3000元。”; 变更原因: ****民政厅于2024年11月18日印发的《关于做好**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补充通知》(苏民养老〔2024〕36号),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就2024年11月20日签订的《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合同书(标段一)》达成补充合同; 变更日期: 2024-12-0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