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教育技术装备站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1批)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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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2024年度(第1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学校体育美育器材更换项目
采购内容:为峨****小学更换和添置一批体育、音乐、美术器材。
主要功能或目标:****教育厅2011年制发的《****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的要求。
需满足的要求: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非贴牌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及出厂标准,必须是全新设备(包括零部件),采购人对验收不合格产品须拒收,一切损失概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所供产品送到采购单位之前须是未拆封、未使用,设备及零部件表面无划伤的产品。 2、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3、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或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4、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的货物均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5、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6、货到现场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供应商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可由采购人负担。 7、验收要求: 验收由采购人组织,成交供应商配合进行。验收时将邀请第三方进行产品质量检测。根据《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乐市财政采〔2018〕16号规定及采购文件和成交产品的性能、技术参数、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承诺为准逐项验收,如在验收时间期限内确实不能达到每一项配置、性能、技术参数及商务响应承诺的,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标书代写
1,147.000000 2025年01月

本次公开的****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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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1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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