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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11
根据《****商务厅、****财政厅、****乡村**局关于印发〈**省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管理细则〉和〈**省农产品供应链项目建设管理细则〉的通知》(川商市建〔2022〕16号)要求,经县(区)组织初验,****财政局通过****小组,于2024年12月4日对**县****物流中心项目进行了复核验收。
经过验收组综合评议,**县****物流中心项目建设完成,通过验收。
现按程序对项目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至12月13日。如有异议,请于3个工****商务局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机关党办:0812-****647,市商务局市建科:0812-****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