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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部 生态环境部 财政部 ****总局 ****总局 ****委员会 ****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自然资规〔2024〕1号)《****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内政办发〔2024〕13号)和《****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赤政办发〔2024〕56 号)的要求,2024年申报的自治区级绿色矿山符合相关法定程序,现将******公司拜仁达坝银多金属矿、****公司**大座子山铅锌矿、****张家沟银矿、**黑石崖碎石矿4家矿山评估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9日(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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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郑洪章; 0476-****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