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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小**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段)信息化标段
施工招标补充文件一
招标序号:LD[2024]095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864元,最高投标限价为****478元。
二、投标截止时间由“2024年12月26日9时00分(**时间)”变更为:“2024年12月27日9时00分(**时间)”,其他时间相应顺延。标书代写
三、总说明(见附件一)、招标控制价(见附件二)、图纸(见附件三)均已经公开发布,请各投标人到**市公共**交易网(http://lssggzy.****.cn/lsweb/)下载。
四、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货物清单及建设内容”变更为“建设内容及技术要求”具体见附件四。五、 招标文件合同主要条款(十七)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增加
“19. 智慧灯光工程实施前乙方须提供详细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批后方可实施。
20.甲方根据《**区小**信息化驻场运维考核办法》对乙方的驻场运维服务进行考核,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人员到位考核,存在考核不达标的情况,视情况扣除1000-10000元/次的违约金。”
六、招标文件第六部分商务投标文件“3、主要材料暂定品牌要求表”变更后具体见附件五。标书代写
七、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评标、定标方法和标准(三)商务标评审增加:“投标报价低于****784元(不含)的商务评定为[差]且不进入评标基准价平均价的计算范围。”标书代写
八、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盖章):****
委托建设单位(盖章):**市**区****公司
代理机构(盖章):****
行政监督部门:****水利局
时间: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