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发改字〔2024〕174号关于**县大板山野生动植物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4-12-11 11: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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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县大板山野生动植物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请示》收悉。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县大板山野生动植物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中昌****公司评估,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二、为加强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与利用,提高保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以及提高公众对野生动植物的认识和保护意识,现同意实施**县大板山野生动植物保护设施建设项目。
三、项目名称:**县大板山野生动植物保护设施建设项目
四、项目业主: ****
五、建设地点:**县大板山分场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加固改造野生动植物管护站点9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修建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廊道3500米;安装视频监控语音提示系统一套;建设防护栏(网)850米;防护隔离带500米;对植物进行定位、编号、挂牌、加固,设置标桩、标牌共计30套。
七、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工程建设方案、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工程招投标等内容。
八、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90.7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5.22万元,预备费74.07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县级补助资金。
九、要严格按照附件中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标工作。
十、本批复下达后,项目建设地点变更或总投资超出批复10%以上的,根据有关规定,需到我局重新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十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接文后,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附件:**县大板山野生动植物保护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
****改革局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