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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400MA3WKY45X5 | 建设单位法人:王有德 |
| 张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林子镇德宝路111号 |
| ****退城入园转型升级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2-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煤炭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511-C2511-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林子镇德宝路111号 |
| 经度:116.85007 纬度: 37.29836 | ****机关:****服务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2-22 |
| 德审批环〔2021〕3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400MA3WKY45X5001P |
| 2023-12-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09000 |
| 14097.5 | 运营单位名称:**** |
| ****1400MA3WKY45X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0357249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0357249 | 竣工时间:2024-03-06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11-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show-28-262-1.html |
| 迁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建 |
| 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要生产装置包括55万吨/年油浆萃取装置、40万吨/年富芳烃油加氢精制装置、燃料气回收装置(2万m3气柜及脱硫设施并配套50t/h溶剂再生装置)、30万吨/年针状焦装置、15万吨/年生焦煅烧装置、20万吨/年特种油加氢装置、8万吨/年芳构化装置、1万Nm3/h天然气制氢装置、1万Nm3/h甲醇制氢装置、(0.75万吨/年+0.75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80t/h溶剂再生装置、50t/h酸性水汽提装置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生产装置包括55万吨/年油浆萃取装置、40万吨/年富芳烃油加氢精制装置、燃料气回收装置(2万m3气柜及脱硫设施并配套50t/h溶剂再生装置)、30万吨/年针状焦装置、15万吨/年生焦煅烧装置、20万吨/年特种油加氢装置、8万吨/年芳构化装置、1万Nm3/h天然气制氢装置、1万Nm3/h甲醇制氢装置、(0.75万吨/年+0.75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80t/h溶剂再生装置、50t/h酸性水汽提装置 |
| 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涉及油浆萃取、富芳烃加氢精制、针状焦、生焦煅烧、特种油加氢、芳构化、天然气制氢、甲醇制氢、硫磺回收、溶剂再生、酸性水汽提的生产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涉及油浆萃取、富芳烃加氢精制、针状焦、生焦煅烧、特种油加氢、芳构化、天然气制氢、甲醇制氢、硫磺回收、溶剂再生、酸性水汽提的生产工艺。 |
| 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富芳烃加氢精制装置加热炉加装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1根40m排气筒(DA002)外排。针状焦装置干燥器加热炉、焦化塔加热炉均加装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1根60m排气筒(DA003)排放。切焦废气经碱液吸收塔吸收后进入焦化塔加热炉焚烧处理后经1根60m排气筒(DA003)排放。生焦煅烧装置原料上料输送、筛分破碎过程废气,烘干前针状焦的输送过程废气,煅烧前针状焦的输送过程废气,煅烧后针状焦的输送过程废气包装废气经各自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各自的排气筒排放;干燥工序废气经“旋风除尘+加热器防止水凝结+布袋除尘”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12)外排;回转窑煅烧废气经“沉灰室+SCR脱硝+布袋除尘+氨法脱硫+湿式电除尘”处理后经1根60m排气筒(DA010)外排;烘干后针状焦的输送过程废气及烘干后筛分工段废气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6)外排;冷焦过程废气及振动筛筛分工序废气共用1套布袋除尘收尘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9)外排。特种油加氢装置反应进料加热炉、脱丁烷塔底重沸炉、第一分馏塔加热炉均加装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1根36m排气筒(DA013)排放,第二分馏塔加热炉均加装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1根26m排气筒(DA014)排放,精制反应进料加热炉废气加装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1根32m排气筒(DA025)排放。天然气制氢装置开工炉、转化炉均加装低氮燃烧器,开工炉燃烧废气经1根25m排气筒(DA015)排放,转化炉燃烧废气经1根50m排气筒(DA016)排放。甲醇制氢装置导热油炉均加装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1根45m排气筒(DA017)排放。芳构化装置加热炉均加装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1根32m排气筒(DA018)排放。硫磺回收装置尾气焚烧炉废气进入硫磺尾气处理单元(水洗+胺液吸收)处理后经1根30m排气筒(DA019)排放。2台导热油炉均加装低氮燃烧器,油浆萃取装置导热油炉废气经一根6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胶质沥青加热用导热油炉废气经一根35米高排气筒(DA020)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碱洗+生物除臭”处理后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21)排放。实验室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22)排放。装卸车区域油气经吸收剂(柴油)吸收后进入吸附系统(吸附剂为活性炭),未经吸附的废气经1根15m排气筒(DA023)外排,吸附浓缩的废气经真空解析后进入吸收系统再吸收。罐区呼吸废气经吸收剂(柴油)吸收后进入吸附系统(吸附剂为活性炭),未经吸附的废气经1根15m排气筒(DA024)外排,吸附浓缩的废气经真空解析后进入吸收系统再吸收。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120m3/h,采用“隔油+气浮+水解酸化+A/O+二沉池+臭氧氧化+BAF+二沉池”处理工艺,项****处理站****园区污水管网排入临****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富芳烃加氢精制装置加热炉加装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1根44m排气筒(DA002)外排。针状焦装置干燥器加热炉、焦化塔加热炉均加装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1根60m排气筒(DA003)排放。切焦废气经碱液吸收塔吸收后进入焦化塔加热炉焚烧处理后经1根60m排气筒(DA003)排放。生焦煅烧装置原料上料输送、筛分破碎过程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34.9m排气筒(DA004)排放;烘干前针状焦的输送过程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9m排气筒(DA005)排放;煅烧前针状焦的输送过程废气经各自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2根42.3m(DA007、DA026)的排气筒排放;煅烧后包装废气经各自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1根42.8m(DA011)、2根31.6m(DA029、DA030)的排气筒排放;干燥工序废气经“旋风除尘+加热器防止水凝结+布袋除尘”后经1根15.6m排气筒(DA012)外排;回转窑煅烧废气经“沉灰室+SCR脱硝+布袋除尘+氨法脱硫”处理后经2根60m排气筒(DA010、DA028)外排;冷焦过程废气及振动筛筛分工序废气共用1套布袋除尘收尘后经1根41.6m排气筒(DA009)外排。烘干后针状焦的输送过程废气及烘干后筛分工段废气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42.6m排气筒(DA006)外排;煅烧后针状焦的输送过程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根17.3m排气筒(DA008、DA027)排放。特种油加氢装置反应进料加热炉、脱丁烷塔底重沸炉、第一分馏塔加热炉、第二分馏塔加热炉、精制反应进料加热炉废气加装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1根42m排气筒(DA013)排放。天然气制氢装置开工炉、转化炉均加装低氮燃烧器,开工炉燃烧废气经1根25m排气筒(DA015)排放,转化炉燃烧废气经1根50m排气筒(DA016)排放。甲醇制氢装置导热油炉均加装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1根45m排气筒(DA017)排放。芳构化装置加热炉均加装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1根32m排气筒(DA018)排放。硫磺回收装置尾气焚烧炉废气进入硫磺尾气处理单元(水洗+胺液吸收)处理后经1根32.1m排气筒(DA019)排放。2台导热油炉均加装低氮燃烧器,油浆萃取装置导热油炉废气经1根6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胶质沥青加热用导热油炉废气经1根35米高排气筒(DA020)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碱洗+生物除臭”处理后经一根20m高排气筒(DA021)排放。实验室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24.6m高排气筒(DA022)排放。卸车区域废气及罐区呼吸废气涉及轻质油的废气进入脱硫罐(脱硫采用脱硫剂吸附)后与其他废气一起进入直接燃烧系统(采用VCU工艺)燃烧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23)排放。 |
| 废水治理工艺由A/O变为A/O/O。回转窑煅烧废气排气筒由环评设计阶段的采用一用一备2根排气筒排放改为经2根排气筒排放,废气处理工艺由“沉灰室+SCR脱硝+布袋除尘+氨法脱硫+湿式电除尘”变为“沉灰室+SCR脱硝+布袋除尘+氨法脱硫”,去掉了湿式电除尘。煅烧后包装废气新增布袋除尘设施及2根排气筒,煅烧前针状焦的输送过程废气新增1根排气筒,煅烧后针状焦的输送过程废气新增1根排气筒。特种油加氢装置反应进料加热炉、脱丁烷塔底重沸炉、第一分馏塔加热炉、第二分馏塔加热炉、精制反应进料加热炉废气排气筒合并为1根排气筒,减少了2根排气筒,排气筒高度提高至42m。各工艺加热炉负荷不变,不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装卸车区域油气及罐区呼吸废气废气治理工艺发生变化,由“吸收剂(柴油)吸收+活性炭吸附”变为“脱硫剂吸附+VCU(油气燃烧系统)”,装卸车区域废气及罐区呼吸废气合并为1根排气筒排放,减少了1根排气筒,产生的固废由废活性炭变为废脱硫剂。该类型的排放口不属于主要排放口,VCU(油气燃烧系统)相较于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效率较高,不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回转窑氨法脱硫由使用液氨配制20%氨水改为使用酸性水汽提产出的氨水配制为20%氨水,酸性水汽提产出的氨水浓度≥20%,使用可行,同时降低了使用液氨的环境风险,不降低脱硫效率。DA002排气筒增高4m,DA004排气筒高度由15m变为34.9m,DA005排气筒高度由15m变为15.9m,DA011排气筒高度由15m变为42.8m,DA008排气筒高度由15m变为17.3m,DA012排气筒高度由15m变为15.6m,DA006排气筒高度由15m变为42.6m,DA009排气筒高度由15m变为41.6m,DA019排气筒增高2.1m,DA021排气筒增高5m,DA022排气筒增高9.6m,DA023排气筒增高9.6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循环水场设置2个冷却塔,单塔处理能力2000m3/h。最大循环水量为4000m3/h。制氮能力2000m3/h。空分空压站设置2台300Nm3/min空压机,2台40Nm3/min螺杆压缩机。一座容积为22000m3的事故水池。硫磺回收装置安装造粒机,生产固态硫磺。 | 实际建设情况:循环水场设5个冷却塔,单塔处理能力2200m3/h。最大循环水量为8800m3/h。制氮能力3*1850m3/h。空分空压站设有3台300Nm3/min空压机,2台40Nm3/min螺杆压缩机。1座事故水池容积26500m3。 |
| 尚未安装硫磺造粒机,环评设计时因考虑天气原因,当液体硫磺销售困难时,需要把液体硫磺送入硫磺造粒单元,目前尚未安装硫磺造粒设备, 直接出售液态硫磺。设备变化不涉及重点生产装置及涉及规模增大50%及以上的设备。沥青罐区导热油炉由5MW变为6MW。新增3个冷却塔(1个备用冷却塔),循环水量增加了4800m3/h。新增制氮能3550m3/h。空分空压站新增1台300Nm3/min空压机。事故水池容积增加4500m3。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11.04 | 110 | 0 | 0 | 11.04 | 11.04 | |
| 0 | 0.068 | 8.25 | 0 | 0 | 0.068 | 0.06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529814.46 | 0 | 0 | 0 | 529814.46 | 529814.46 | / |
| 0 | 12.414 | 48.8447 | 0 | 0 | 12.414 | 12.414 | / |
| 0 | 73.161 | 128.87 | 0 | 0 | 73.161 | 73.161 | / |
| 0 | 7.294 | 17.7253 | 0 | 0 | 7.294 | 7.294 | / |
| 0 | 1.0685 | 84.337 | 0 | 0 | 1.069 | 1.069 | / |
| 1 | 企业污水处理设施 | CODCr、氨氮能够****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协议标准(CODCr400mg/L、氨氮30mg/L),全盐量能够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 4 部分:海河流域》(DB37/3416.4-2018)的标准(1600mg/L),挥发酚能够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1标准(0.5mg/L),石油类、硫化物、BOD5均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石油类20mg/L、硫化物1.0mg/L、BOD5300mg/L) | 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为120m3/h,采用“隔油+两级气浮+水解酸化+A/O/O+二沉池+臭氧氧化+BAF+二沉池”处理工艺 | 工况运行稳定时监测,****处理站进口、两级气浮单元出口、A/O单元出口、厂区总排污口 |
| 1 | 低氮燃烧器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 油浆萃取装置导热油炉废气经1根6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工况稳定时监测 | |
| 2 | 低氮燃烧器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 | 富芳烃加氢精制装置加热炉加装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1根44m排气筒(DA002)外排 | 工况稳定时监测 | |
| 3 | 低氮燃烧器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 | 针状焦装置干燥器加热炉、焦化塔加热炉均加装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1根60m排气筒(DA003)排放 | 工况稳定时监测 | |
| 4 | 布袋除尘器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 | 生焦煅烧装置原料上料输送、筛分破碎过程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34.9m排气筒(DA004)排放 | 工况稳定时监测 | |
| 5 | 布袋除尘器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 | 烘干前针状焦的输送过程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9m排气筒(DA005)排放 | 工况稳定时监测 | |
| 6 | 布袋除尘器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 | 烘干后针状焦的输送过程废气及烘干后筛分工段废气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42.6m排气筒(DA006)外排 | 工况稳定时监测 | |
| 7 | 布袋除尘器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 | 煅烧前针状焦的输送过程废气经各自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2根42.3m(DA007、DA026)的排气筒排放 | 工况稳定时监测 | |
| 8 | 布袋除尘器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 | 煅烧后包装废气经各自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1根42.8m(DA011)、2根31.6m(DA029、DA030)的排气筒排放。 | 工况稳定时监测 | |
| 9 | 旋风+布袋除尘器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 | 干燥工序废气经“旋风除尘+加热器防止水凝结+布袋除尘”后经1根15.6m排气筒(DA012)外排 | 工况稳定时监测 | |
| 10 | 沉灰室+SCR脱硝+布袋除尘+氨法脱硫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氨法烟气脱硫工程通用技术规范》(HJ 2001—2018)标准 | 回转窑煅烧废气经“沉灰室+SCR脱硝+布袋除尘+氨法脱硫”处理后经2根60m排气筒(DA010、DA028)外排 | 工况稳定时监测 | |
| 11 | 布袋除尘器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 | 冷焦过程废气及振动筛筛分工序废气共用1套布袋除尘收尘后经1根41.6m排气筒(DA009)外排;烘干后针状焦的输送过程废气及烘干后筛分工段废气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42.6m排气筒(DA006)外排;煅烧后针状焦的输送过程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根17.3m排气筒(DA008、DA027)排放 | 工况稳定时监测 | |
| 12 | 低氮燃烧器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 | 特种油加氢装置反应进料加热炉、脱丁烷塔底重沸炉、第一分馏塔加热炉、第二分馏塔加热炉、精制反应进料加热炉废气加装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1根42m排气筒(DA013)排放 | 工况稳定时监测 | |
| 13 | 水洗+胺液吸收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 | 硫磺回收装置尾气焚烧炉废气进入硫磺尾气处理单元(水洗+胺液吸收)处理后经1根32.1m排气筒(DA019)排放 | 工况稳定时监测 | |
| 14 | 低氮燃烧器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 胶质沥青加热用导热油炉经低氮燃烧后废气经1根35米高排气筒(DA020)排放 | 工况稳定时监测 | |
| 15 | 碱洗+生物除臭 | 《****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标准 | 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碱洗+生物除臭”处理后经一根20m高排气筒(DA021)排放 | 工况稳定时监测 | |
| 16 | 活性炭吸附 | 《挥发性有机物排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标准 | 实验室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24.6m高排气筒(DA022)排放。 | 工况稳定时监测 | |
| 17 | 直接燃烧系统 |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油气回收效率不小于97%的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标准要求 | 卸车区域废气及罐区呼吸废气涉及轻质油的废气进入脱硫罐后与其他废气一起进入直接燃烧系统(采用VCU工艺)燃烧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23)排放 | 因燃烧系统排气筒监测口处烟温600~700℃,高于200℃,远高于烟枪可耐受温度,无法监测 | |
| 18 | 低氮燃烧器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 | 甲醇制氢装置导热油炉均加装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1根45m排气筒(DA017)排放。 | 工况稳定时监测 | |
| 19 | 低氮燃烧器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 | 芳构化装置加热炉均加装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1根32m排气筒(DA018)排放。 | 工况稳定时监测 | |
| 20 | 低氮燃烧器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 | 天然气制氢装置开工炉、转化炉均加装低氮燃烧器,开工炉燃烧废气经1根25m排气筒(DA015)排放,转化炉燃烧废气经1根50m排气筒(DA016)排放 | 转化炉工况稳定时监测,开工炉因为已经开工无法监测 |
| 1 | 基础减震、建筑封闭隔音、加装消声器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设备有部分发生变化,但均不属于重大变更 | 工况稳定时监测 |
| 1 | 分区防渗 | 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进行分区防渗 |
| 1 | 油浆萃取装置:该装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该装置配备的导热油炉产生的废导热油,经过滤后进入油浆萃取装置作为原料; 富芳烃精制装置:该装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保护剂、废催化剂及废瓷球,均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针状焦装置:该装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液化气过滤器清理固废、胺液过滤器清理固废、一级抽提沉降罐固废、二级抽提沉降罐固废、液化气水洗沉降罐固废、精制液化气水洗沉降分离固废、放空塔底过滤器过滤固废,其中放空塔底过滤器过滤固废返回焦池,其余固废均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针状焦煅烧装置:该装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脱硫系统产生的硫酸铵、湿式电除尘清灰时渣浆、沉灰室及旋风除尘收尘、回转窑废耐火砖、脱硝过程废催化剂,其中脱硝过程废催化剂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硫酸铵依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进行鉴别,若满足通则中的5.2条规定则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按照相应的产品管理;若不满足通则要求则作为固体废物管理,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2019)进行鉴别,鉴别属于危废的则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若不属于危废则按一般固废管理;其余固废均作为一般固废处置; 特种油加氢装置:该装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保护剂、废精制催化剂、废瓷球、过滤器过滤杂质,均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天然气制氢装置:该装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氧化锌脱硫剂及截留的杂质、废吸附剂及截留的杂质、废加氢催化剂、废脱氯剂、废转化催化剂、废中变催化剂,均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甲醇制氢装置:该装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甲醇裂解催化剂、废吸附剂、废导热油,废吸附剂、废导热油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甲醇裂解催化剂由厂家回收; 芳构化装置:该装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催化剂、废瓷球,均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酸性水汽提装置:装置主要固废为固体脱硫剂,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装置产生的氨水部分回用于生焦煅烧装置的脱硫系统。根据《含氨(铵)废液处理处置方法》(GB/T36496-2018),汽提精馏法产生的氨水满足《工业氨水》(HG/T5353-2018)的标准,作为副产品外售; 溶剂再生装置:该装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富液过滤器过滤工段过滤的残渣、贫液过滤器过滤工段过滤的残渣、过滤器过滤介质,过滤器过滤介质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富液过滤器过滤工段过滤的残渣、贫液过滤器过滤工段过滤的残渣作为一般固废处置; 硫磺回收装置:该装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级转化器、二级转化器、选择性还原反应器、选择性氧化反应器废催化剂,一级转化器、二级转化器、选择性还原反应器、选择性氧化反应器废瓷球,胺液再生设备废活性炭,胺液再生设备废树脂,废瓷球作为一般固废处置,其余固废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公辅工程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罐区胶质沥青罐用导热油炉,经过滤后进入油浆萃取装置作为原料;****监测站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液等,设备运行维护产生的废机油,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反渗透膜,燃料气回收系统溶剂再生装置产生的贫液及富液的过滤残渣,凝结水站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罐区废气及装卸车区域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过滤残渣作为一般固废处置,其余均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浮渣、油泥、污泥,其中浮渣、油泥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化污泥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2019)进行鉴别,鉴别结果为一般固废的按照一般固废处置,为危险废物的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生产废物和生活垃圾。 油浆萃取装置:该装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该装置配备的导热油炉,经过滤后进入油浆萃取装置作为原料;目前尚未产生。 富芳烃精制装置:该装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保护剂、废催化剂及废瓷球,均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目前尚未产生。 针状焦装置:该装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液化气过滤器清理固废、胺液过滤器清理固废、一级抽提沉降罐固废、二级抽提沉降罐固废、液化气水洗沉降罐固废、精制液化气水洗沉降分离固废、放空塔底过滤器过滤固废,其中放空塔底过滤器过滤固废返回焦池,其余固废均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目前尚未清理。 针状焦煅烧装置:该装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脱硫系统产生的硫酸铵、湿式电除尘清灰时渣浆、沉灰室及旋风除尘收尘、回转窑废耐火砖、脱硝过程废催化剂,其中脱硝过程废催化剂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尚未到更换周期;硫酸铵目前产生量不大,尚未进行鉴别,暂按危废进行管理;回转窑废耐火砖、脱硝过程废催化剂目前尚未产生。 特种油加氢装置:该装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保护剂、废精制催化剂、废瓷球、过滤器过滤杂质,均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保护剂、废精制催化剂、废瓷球均尚未到更换周期;过滤器过滤杂质因尚未清理过滤器,未产生。 天然气制氢装置:该装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氧化锌脱硫剂及截留的杂质、废吸附剂及截留的杂质、废加氢催化剂、废脱氯剂、废转化催化剂、废中变催化剂,均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氧化锌脱硫剂及截留的杂质、废吸附剂及截留的杂质、废加氢催化剂、废脱氯剂、废转化催化剂、废中变催化剂尚未到更换周期。 甲醇制氢装置:该装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甲醇裂解催化剂、废吸附剂、废导热油,废吸附剂、废导热油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甲醇裂解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均尚未到更换周期。 芳构化装置:该装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催化剂、废瓷球,均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均尚未到更换周期。 酸性水汽提装置:装置主要固废为固体脱硫剂,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尚未到更换周期,尚未产生;装置产生的氨水部分回用于生焦煅烧装置的脱硫系统,部分作为副产品外售,验收期间产生的氨水均回用于生焦煅烧装置的脱硫系统。 溶剂再生装置:该装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富液过滤器过滤工段过滤的残渣、贫液过滤器过滤工段过滤的残渣、过滤器过滤介质,过滤器过滤介质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目前尚未产生;富液过滤器过滤工段过滤的残渣、贫液过滤器过滤工段过滤的残渣作为一般固废处置。 硫磺回收装置:该装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级转化器、二级转化器、选择性还原反应器、选择性氧化反应器废催化剂,一级转化器、二级转化器、选择性还原反应器、选择性氧化反应器废瓷球,胺液再生设备废活性炭,胺液再生设备废树脂,废瓷球作为一般固废处置,其余固废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目前均未产生。 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公辅工程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罐区胶质沥青罐用导热油炉,经过滤后进入油浆萃取装置作为原料,目前尚未产生;****监测站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液等,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活性炭尚未产生;设备运行维护产生的废机油,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反渗透膜,燃料气回收系统溶剂再生装置产生的贫液及富液的过滤残渣,凝结水站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过滤残渣作为一般固废处置,罐区废气及装卸车区域废气治理产生的废脱硫剂(脱硫罐)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浮渣、油泥、污泥,其中浮渣、油泥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化污泥尚未产生,在鉴定之前按照危废废物进行管理。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验收监测期间,经现场调查,因更换周期未到或因生产日太短尚未到清理时间,部分固废均尚未产生。 |
| 1 | **一座22000m3的事故水池及导排水系统,将消防用水、事故废水全部暂时存储发生事故时项目事故废水。在生产装置区、罐区等区域设置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报警器,防止装置区或储存区气体的泄漏。 | 项目设置10个罐区,储罐区均设置防火堤及导排系统,罐区防渗如下:素土夯实;三七灰土150毫米;C25防渗合成纤维混凝土150毫米(抗渗等级P6),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大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罐区设置了导流槽,导流至集水槽中,然后通过厂区导排系统进入事故水池。危废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危险废物储存专用仓库,危废库中危废进行分类储存,具体防渗如下:(1)素土夯实。(2)三七灰土200毫米(3)满铺土工布(**度聚乙烯)2.5毫米。(4)C25防渗混凝土150毫米(抗渗等级P6),设置了导流槽,导流至集水槽中,然后通过厂区导排系统进入事故水池。建设容积为26500m3的事故水池,全厂配套建设事故水收集管线和导排系统,事故水池及导排系统均做好相应的防腐防渗措施。具体防渗如下: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层(厚度≥1.0mm,用量不小于1.5kg/m2);C30P8钢筋混凝土底板抗渗混凝土渗透系数应小于0.216×10-8cm/s;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层(厚度≥1.0mm,用量不小于1.5kg/m2);C30P8钢筋混凝土壁板抗渗混凝土渗透系数应小于0.216×10-8cm/s。本项目装置区、罐区等均与事故水池建有导排水系统。设有**阀和污水阀,定岗定人负责。正常情况下,防火堤的**阀与污水阀均为关闭状态。事故状态下,打开污水阀,将事故废水通过污水阀、导液管道排入事故水池。事故废水收集****处理站处理,然后进入**县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事故水池平时处于空置状态,能满足该项目事故状态下的要求。厂区装置区、罐区、危废库、原料库等均与事故水池建有导排水系统。设有**阀和污水阀,定岗定人负责。企业编制了环境风险****环保局备案,备案号371424-2024-003-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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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源石化现有项目均拆除,拆除后企业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关停拆除工业企业原址场地的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恒源石化搬迁前现有项目均已按要求拆除,正在进行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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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削减源为恒源石化搬迁前现有项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恒源石化搬迁前现有项目均已按要求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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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