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2024-12-26 09:30
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预展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25日前
受****委托,******公司对**省******银行****公司闲置房产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号 |
房屋坐落 |
房产证号 |
土地证号 |
建筑结构 |
用途 |
所在楼层/总楼层 |
建筑面积(㎡) |
起拍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 1 |
**县角奎镇**街9号 |
**县房权证角奎第****256号 |
彝国用(2005)第000324号 |
砖混 |
综合 |
1/4 |
134.50 |
366.245 |
73 |
1层商铺、2-4层为住宅,本次拍卖标的为划拨用地,资产处置时需补缴土地出让金。 |
| 2-4/4 |
421.32 |
|||||||||
| 2 |
**县牛街**北路 |
无房产证 |
彝国用(2016)第000387号 |
混合 |
综合 |
1/5 |
196 |
229.645 |
46 |
该房产属于危房详见附件《牛街支行业务经营用房鉴定报告》等报告,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
| 2/5 |
196 |
|||||||||
| 3/5 |
225.4 |
|||||||||
| 4/5 |
225.4 |
|||||||||
| 5/5 |
225.4 |
|||||||||
| 3 |
**县角奎镇西正街13 号 |
**县房权证角奎字第****258号 |
彝国用(2016)第000323号 |
砖混 |
综合 |
1/5 |
223.61 |
303.8029 |
61 |
本次拍卖标的为划拨用地,资产处置时需补缴土地出让金。 |
| 2/5 |
270.62 |
|||||||||
| 4/5 |
270.62 |
|||||||||
| 5/5 |
270.62 |
注:以上拍卖标的物依其现状(实物现状及权属现状)进行拍卖,现状是指交付时标的物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权属现状等现实状况。竞买人应实地查勘并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未看标的物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报名方法:
(一)法定条件: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公民(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二)提交资料:****公司需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公民(自然人)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竞买报名合同。
四、委托方以标的现状委托拍卖,竞买人一经竞得后,买受人于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买报名合同》****公司支付拍卖佣金。
五、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下午16时30分前均可报名,竞买人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自行注册报名。
六、拍卖时间:2024年12月26日上午9:30。
七、拍卖地点: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
八、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本次拍卖标的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凡需要进行现场查勘的意向竞买人可于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25日前与 铁先生 187****2337联系。
九、交纳保证金
(一)保证金采用线下交纳,须从竞买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转入保证金账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下午16:30时前将****公司下列银行账户。标书代写
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单位:******公司
开户银行:******联社**信用社
银行账号:740********10012 (需备注:****银行X号标的竞买保证金,联系电话:1XXXXXXXXXX。)
(二)保证金以实际到账****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竞买申请人应合理安排保证金交纳时间,如保证金无法及时到账,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交纳时间截止后,未转入指定专户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不能参与此次竞买活动。
(三)竞买申请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成交后转为成交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还(不计利息)。
十、特别说明
(一)委托方以标的现状委托拍卖,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实物现状及权属现状)进行拍卖,现状是指交付时标的物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权属现状等现实状况。竞买人应实地查勘并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一经竞得后不得再以任何标的现状为由拒付竞拍成交款项,不按期签订《出让合同》或不按期支付成交款的,视为买受人放弃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价款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结清。
成交款账户: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287********40018
(二)《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39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会中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一、联系方式
**** 许先生:188****3611
******公司 铁先生:187****2337
******公司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