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清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伊犁州奎屯医院远程会诊室改造服务及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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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院远程会诊室改造服务及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详细评审标准》第2条,产品性能技术指标。 投标产品对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响应程度:
1)完全满足的得基础分24分;
2)每有一项负偏离或缺漏项扣1分;每有一项经评标会一致认定的正偏离参数加1分,最多加4分;标书代写
注:正偏离应以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为准(例如:检测报告、所投产品的说明书、彩页或官网截图等)予以佐证,若技术偏离表不如实填写响应情况出现虚假应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成交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产品性能技术指标:
投标产品对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响应程度:
1)完全满足的得基础分24分;
2)每有一项负偏离或缺漏项扣2分,6项以上视为产品性能技术指标重大偏离,不满足技术要求,基础分0分;
3)每有一项经评标会一致认定的正偏离参数加1分,最多加4分;
注:
1、技术标准和要求部分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的需要点对点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2、核心产品(户内全彩LED屏、主机)需要提供得到CMA或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该技术参数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正偏离应以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为准(例如:检测报告、所投产品的说明书、彩页或官网截图等)予以佐证;
4、若技术偏离表不如实填写响应情况出现虚假应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成交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街32号

联系方式:138****98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伊犁州**市**路街道**园129幢72号

联系方式:181****65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层瑾珏

电 话:181****6587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2-11
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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