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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政府公文 |
| 发布机构 | ****中心 | 发文日期 | 2024-12-07 |
| 文号 | 建政复〔2024〕56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批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时效性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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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县消防专项规划(2024-2035)的批复
****大队:
你大队《关于申请批准**县消防专项规划(2024-2035)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县消防专项规划(2024-2035)》(以下简称“规划”)。
二、原则同意《规划》****消防站建设布局、消防设施配置、火灾防控体系构建、应急救援力量发展等方面建设要求和安排。
三、《规划》是我县消防事业发展、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确需对专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报批。你单位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做好贯彻落实,依法对规划区域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实行严格管理,切实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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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