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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政府令第3号)规定,住房保障窗口对**区被征收户张本财申请公租房资格进行初审、复审,初步认定张本财家庭符合市区棚户区改造“托底”保障资格。现将复审合格的张本财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7日。公示期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举报。举报地址:紫贞公园路1****中心 邮编:441003,举报电话:0710-****357
附件:**区被征收户张本财申请公租房资格审核复审结果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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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2日
| **区被征收户张本财申请公租房资格审核复审结果公示名单 | ||||
| 序号 | 基本情况 | 受理单位 | ||
| 申请人姓名 | 家庭人口 | 家庭成员 | ||
| 1 | 张本财 | 2 | 伍一凤 | 住房保障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