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9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汽车内饰包覆件10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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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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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汽车内饰包覆件10万件建设项目 |
**市**区瓜沥镇瓜港东路68号3幢和2幢 |
**** |
公司为适应市场需求、提高市场竞争力,拟自行生产加工汽车内饰包覆件,主要购置喷胶站4个、热压包覆流水线带烘箱(电)2条、空压机组1套等生产设备,形成年产汽车内饰包覆件10万件的生产能力 |
本项目环评全本在环评单位******公司官网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水:采取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无生产废水排放。 废气:主要为包覆件胶水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噪声: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消声器、合理布置厂区平面。 固废:皮革面料边角料、次品、一般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在室内一般固废堆场分类堆放暂存,****公司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含胶过滤棉、胶渣、废活性炭和胶枪除胶喷洗废液等危险废物设置规范的贮存间,分类贮存后定期委托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中心生态环境窗口联系电话:****2132 传 真:****2132
地址:**区瓜沥镇政通路100号二楼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