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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要求,向社会公开临时用地批准信息,现将《关于**省**县浓浓河治理工程(二期)临时用地批复》进行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公示期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20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仲文秀;联系电话:0451-****2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