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北城城中村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施工三标段(第二次)三标段第1次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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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号:

****

工程名称:

**县北城**村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施工三标段(第二次)

标段编号:

****001004

标段名称:

三标段

代理机构名称:

****

建设单位:

****

澄清内容:

**县北城**村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施工三标段(第二次)补遗书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12月9日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市公共**交易服务网》发布的**县北城**村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施工三标段(第二次)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

1、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1.11 条分包:√ 不允许 □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标书代写

修改为:□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中标人可对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进行分包,并在合同签订后,专业分包工程实施前需将其选择的拟分包单位的资质、专业技术能力等情况报招标人批准,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分包的条件应满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及国家强制性规定,严禁违法分包。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具备所分包工程相应资质 。

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标书代写

2.二标段招标文件第二章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招标人代表5人,评标专家2人。修改为: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专家5人

3、其余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24年12月11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2-12
答疑公告
大竹县北城城中村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施工三标段(第二次)三标段第1次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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