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出海航道南段维护工程(2024年-2026年6月)第一阶段船舶租赁Ⅰ标/Ⅱ标/Ⅲ标招标公告 | |||||||||
| 1.招标条件 | |||||||||
| 本项目**港出海航道南段维护工程(2024年-2026年6月)第一阶段船舶租赁Ⅰ标/Ⅱ标/Ⅲ标,招标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项目概况:**港出海航道南段维护工程(2024年-2026年6月)维护范围北起**港**作业区中部挖入式港池口门北边线,南至珠**外隘洲岛南侧的天然水深区,包括口门航道、大濠水道分道通航区(除**水域外)、大濠航道、伶仃航道G点以南段和**作业区公用进港航道(GN2段),长71.865km。榕树头航道从桂山锚地起至伶仃航道折点C,长15.109km。维护总长86.974km,浚前工程量355.67万m3。 项目地点:**港 2.2 招标内容:(1)本次招标内容为疏浚船舶租赁,共设3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Ⅰ标段:租赁2艘舱容8000m3以上的耙吸式挖泥船,总舱容共计不小于16000m3,施工区域为K69+600~K71+865,具体以招标人现场项目部指令为准;租赁时间暂定为共计4000h,实际租赁时间以招标人现场项目部要求为准。 Ⅱ标段:租赁1艘舱容8000m3以上的耙吸式挖泥船,施工区域为K0+000~K67+310****自然保护区以外的航道段,具体以招标人现场项目部指令为准;租赁时间暂定为2200h,实际租赁时间以招标人现场项目部要求为准。 Ⅲ标段:租赁1艘舱容4000m3~6000m3的耙吸式挖泥船,施工****自然保护区内的航道段,租赁时间暂定为600h,实际租赁时间以招标人现场项目部要求为准。 (2)本次招标采用施工船舶运转时间为计量标准,以约定租赁船舶自调遣至工地施工开始起算船舶租赁时间,计费结束时间以招标人现场通知为准。可计费时间为租赁船舶在场的运转时间。暂定租期自2024年12月至2025年3月31日,施工船舶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施工船舶计费时间按实际运转施工时间计算。 2.3 本公告共划分为3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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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基本条件: (1)投****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合格供应商库内,若投标人不在合格供应商库内的,应在投标报名****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https://zbcgxt.****.com:8082/)办理供应商入库。 (2)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设备要求。 1)投标人拟投入的船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以下船舶证书全套复印件(原件备查):船舶国籍证书、所有权证书(含共有情况、登记变更情况、抵押情况、租赁情况、照片页)、船舶检验证书(含最新检验签证页)及舱容证明;租赁船舶除须提供以上证书外,还须提供租赁协议(或租赁意向书),租赁协议(或租赁意向书)中出租人须与船舶证书中所有权人一致;已办理光船租赁的,租赁协议中出租人须与经营人一致,且须取得船舶所有人的同意。 2)投标人必须承诺,在签订合同船舶进场前,提供有效的船壳险保单,1000总吨以上的海船还须提供油污责任保险保单或文书,否则不予进场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若投入的船舶施工能力不满足现场要求,将更换舱容更大的船舶,进场前由招标人项目部书面确认,按合同约定租金计费。 (4)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完成过1项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疏浚工程船舶租赁或航道疏浚服务等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5)投标人无以下情况: 1)投标人或其主要负责人为各级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单位及人员; 2)投标人被列入****工程局****公司、局分包方“黑名单”和其****机关禁止投标的单位; 3)投标人近1年内发生过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近3年内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或有其他较严重的不良安全生产记录的单位; 4)投标人被列入长江航道公共**交易领域涉案行贿企业及个人“黑名单”。 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存在以上情况的,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6)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标书代写****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3.2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项目供应商级别要求:无 供应商评价等级要求:无 供应商专业要求:工程类-施工-施工设备租赁(含船舶) 企业资质要求:无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入船****公司或公司与自然人共有,则须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但联合体之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具体格式见附件),明确其中一方(不可为自然人)为联合体牵头人,全权处理本次投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投标保证金等。若联合体中标,联合体牵头人(不可为自然人)全权处理现场施工组织、内业资料整理、租期签认、财务资金往来等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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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4.1 领取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4日 | |||||||||
| 4.2 领取地点:****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https://zbcgxt.****.com:8082/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 |||||||||
|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https://zbcgxt.****.com:8082/)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4日17:00。(同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
| 4.4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1000.00元。 | |||||||||
| 4.5 收款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公司**阅江楼支行 账 号:5547 4493 8885 4.6 汇款说明: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投标人从企业账户****银行账户,备注栏中注明“南段施工项目船舶租赁招标文件工本费GK-2024-GC172-2/3/4”,凭回执单领取电子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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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 16时30分。标书代写 | |||||||||
| 5.2 递交方式: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16时30分,地点为**市**区临滁路28号标书代写****(联系人:张工180****0883)。 (2)投标人除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外,也可采取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采取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的,以招标人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逾期到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亦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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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其他说明: | |||||||||
| (1)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同招标文件工本费。Ⅰ标段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Ⅱ标段投标保证金为3万元、Ⅲ标段投标保证金为3万元,若同一投标人同时申请投多个标段,须按投标保证金较高的标段缴纳。标书代写 (2)当同一个投标人同时申请投多个标段时,只可中1个标段,不得兼中。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则推荐其为中标****一中标候选人,在其他标****一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该投标人承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评审程序和记录提出任何异议。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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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https://zbcgxt.****.com:8082/)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 招标人:**** | |||||||||
| 招标联系人:张工 | |||||||||
|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180****0883 | |||||||||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
| 招标人地址: | |||||||||
| 招标人2:邱工 | |||||||||
| 电话:139****2693 | |||||||||
| 邮箱: | |||||||||
| 代理机构: | |||||||||
| 代理联系人: | |||||||||
| 代理联系电话: | |||||||||
| 代理电子邮箱: | |||||||||
| 代理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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