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1 | **县土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 | 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 详见技术参数 | 项 | 1 | 220000 |
| 合计金额小写: 220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拾贰万元整 | ||||||
| **县土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 | 政府采购编号 | **** |
| 投标报价(统一优惠率% ) | 小写: 40% | |
| 大写: 百分之肆拾 | ||
| 备注: 1、土地评估优惠率和房地产评估优惠率按统一优惠率进行报价。 2、土地评估报告费用按湘土协发〔2019)26 号收费标准进行优惠率报价,投标报价(统一优惠率)如为 20%,则土地评估报告费用按湘土协发〔2019)26 号收费标准的(1-20%)即八折计取。 3、房地产评估报告费用参照《**省房地产估价收费指导意见》湘房协〔2015〕7 号收费标准进行优惠率报价,投标报价(统一优惠率)如为 20%,则房地产评估报告费用按《**省房地产估价收费指导意见》湘房协〔2015〕7 号收费标准的(1-20%)即八折计取。 | ||
各地块评估实施时间,以甲方具体通知为准。
1.服务响应时间:乙方在接到采购人通知24小时内响应,并在接到任务3天内出具预评估报告。
2.乙方投入本项目的土地估价师配备26人。
3.乙方应按照投标文件中拟投入本项目团队的人员配置履约,如特殊原因不能履约的,应更换同级别其他技术人员,乙方应提交书面申请并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更换,如未履行,则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乙方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5.乙方提供的服务、资料及出具的书面文件应当完整、真实、合法,符合行业技术标准与行业规范。
6.乙方应对执业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事项予以保密,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7.乙方应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和《房地产估价规范》等要求,客观、独立、公正地出具评估报告,并对出具的评估报告承担相应的责任。
8.乙方提交的土地评估报告应在自然**部网站进行报告备案,具备电子备案号;提交的房地产评估报告应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报告备案系统进行报告备案,取得备案二维码。
9.乙方应根据**县土地出让、国有划拨、国有收回、土地条件变更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业务,以及其时序安排,承担评估前的咨询、成本测算、预评估等服务。
10.乙方承担各级自然**行政部门技术及业务方面的对接沟通工作。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土地评估报告应****办公厅《关于实行电子化备案完善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2)35号〕文件规定,由乙方自行办理土地估价报告电子化备案手续,取得电子备案号;房地产评估报告应根****协会关于发布《****协会房地产估价报告备案管理办法(实行)》的通知(湘房协(2022)9号)规定,由乙方自行办理房地产估价报告备案手续,取得备案二维码。
2.乙方应对评估报告负责,如甲方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并向乙方申请复核评估,乙方应重**排评估师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应当书面告知甲方。甲方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则根据评估报告类型分别向**省土地估价师****协会专家委员会、****协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并根据鉴**果处置相关事项。
3.乙方取得甲方就具体项目出具的评估委托函,以及土地评估报告的电子备案号或房地产评估报告备案二维码,是各个项目结算申请付款的依据之一。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在乙方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标准;
2.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该项目费用。
6.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2.乙方提供的服务、资料及出具的书面文件应当完整、真实、合法,符合行业技术标准与行业规范。
3.乙方应对执业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事项予以保密,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4.乙方应根据**县土地出让、国有划拨、国有收回、土地条件变更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业务以及涉及地上构建筑物及附着物的房地产评估业务,以及其时序安排,承担评估前的咨询,成本测算、预评估等服务。
5.乙方承担各级自然**行政部门技术及业务方面的对接沟通工作。
7.违约责任乙方应按照投标文件中拟投入本项目项目团队的人员配置履约,如特殊原因不能履约的,应更换同级别其他技术人员,乙方应提交书面申请并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更换,如未履行,则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本项目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工作量结算。土地评估报告费用按《**省土地评估收费指导意见》(湘土协发(2019)26号)收费标准的中标优惠率进行结算;在**省房地产估价新政策出**,房地产评估报告费用参照《**省房地产估价收费指导意见》(湘房协(2015)7号)收费标准的中标优惠率进行结算,如遇新政策出台,按最新标准执行。2.因甲方无法准确预计需要评估的项目,也无法保证本项目的最终结算金额能达到预算金额,请乙方自行考虑风险,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3.因政府招商引资等原因仅需出具预评估报告的项目,经甲方确认,按照乙方中标优惠率后的20%支付服务成本费用。4.乙方应根据项目的特殊性,报价时应考虑到各个项目所需咨询服务、项目实施科研人员所需各项费用,如一旦中标,在各个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 甲方(公章): | ****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 地址: | **县望仙东路598号 | 地址: | **省**市**区**市**区劳动东路238号****规划局12楼 |
| 法定代表人: | 李晓阳 | 法定代表人: | 陈明扬 |
| 委托代理人: | 吴佳怡 | 委托代理人: | 沈金海 |
| 电话: | 0731-****2355 | 电话: | 0731-****0958 |
| 传真: | 0731-****1933 | 传真: | 0731-****21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