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南屏治超卸货场及辅助用房租赁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捌拾叁万壹仟元整(¥831,000.0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一)用途:用作市级执法机构治理超载超限停车卸货站场使用,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能承载大型超限超载车辆。场内设有不少于550平方米的辅助、仓储用房。
(二)配套要求:
1.通水通电,有较完善的消防、照明设施,安保措施严密,摄像监控要全覆盖(高清,可存储一个月视频、音频资料),设施安装维护由谈判供应商承担。
2.场所配备不少于四名安保员,负责租赁期间的安保工作。
3.要求站场内地面已作硬化,可承载大型车、超载货车,有可通往站场的硬化道路,租赁期间,供应商须保证道路状况满足车辆通行需要,并负责道路维护费用。
4.水电费由承租人按照实际使用支付。
5.位置要求:卸货站场以靠近流动治超巡查路段G4W**珠**琴路段为原则(南琴路、**大道南屏路口至**大**两侧)。
6.权属要求:场地应为自有物业或者从其他权属人合法租赁,并有相应的权属证明,租赁期限在3年以上。(另:辅助及仓储用房须为合法产权的固定建筑)
(三)租赁期限:本次采购预算对应的租赁期限为一年。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按照治超任务要求,治超点设置地点以靠近流动治超巡查路段G4W**珠**琴路段为原则(南琴路、**大道南屏路口至**大桥段两侧),附近土地**紧张,可选择地点有限。
2.采购人已经在现有场地(由拟邀请供应商之前年度中标提供)投入设备及配套设施约130万元,如果更换场地,现有部分建筑设施拆除后无法重复利用,搬迁设施也需要费用,重置场地约需要重新投入资金,造成浪费。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八、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9日止。
九、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
联系人:杨小姐联系电话:0756-****932
联系地址:**省**市**区梅华西路62号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
联系地址:**市**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彩虹路与童心路交汇处)
邮编:519075
联系人:芮一帆,0756-****023(项目咨询)
电子邮件:****@qq.com
陈凤施(标书售卖)0756-****677、****023
传 真:0756-****023
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银行****北支行
户名:****
银行账号:440********80000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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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