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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650552N | 建设单位法人:吴永权 |
| 胡长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大河镇 |
| ****洗煤厂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6-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褐煤开采洗选;其他煤炭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610-B0610-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大河镇 |
| 经度:104.83982 纬度: 26.63422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8-23 |
| 环钟表审〔2021〕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10-2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00 |
| 20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650552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5********650552N | 验收监测单位:**亮****公司 |
| ****0111MA6H5NP88X | 竣工时间:2024-09-2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11-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112VJPWg |
| **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入选原煤90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采用三产品旋流器重介分选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水环境:车间地面冲洗水经沉淀池(40m3)收集后与场地初期雨水一道经沉淀处理后进入洗煤系统循环水池作为洗选水补充水,循环利 用,不外排。项目产生的洗煤废水实现闭路循环,达到《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GB50359—2005)洗选水闭路循环一级标准,保证煤泥水不外排。职工洗手废水等水质较简单废水经统一收集后,汇入厂区沉淀池(40m3)与项目车辆冲洗水、初期雨水一道沉淀处理后进入洗煤系统作为洗选水补充水,不外排;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经办公生活区、工业场地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管网排****处理厂。 2、环境空气:在进料口及出料口及破碎装置处出设置洒水喷淋装置一套,用水雾捕集该过程外溢的煤尘,项目车间均设置为全封闭式结构(除车辆进出口外)。对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洗选成品统一堆放,定时洒水抑尘;周边必须设置围挡,封闭作业,采取以上措施后,粉尘对环境影响小;机械采取密封式生产,采用密闭方式运送,不准高空抛掷、扬洒;同时,在生产中采取喷雾水降尘,靠近北侧大河镇居民点处应采用围墙、挡板等隔离措施,围墙上方还应设置防风抑尘网等抑尘设施进一步降低粉尘对居民点的影响,抑尘网不应低于5m。确保煤尘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化粪池应采取密闭措施并及时冲洗、喷洒消毒药剂等措施;针对垃圾收集点采取密闭形式,做到日产日清、喷洒消毒药剂、放置除臭剂等措施。 3、声环境:选用满足国家对该类设备噪声控制标准的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噪声的产生强度;出入区域内来往的机动车严格管理,采取车辆进站时减速、禁止鸣笛、加油时车辆熄火**稳启动;加强对各类噪声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有效管理,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并严格规范操作,防止因设备故障或者操作不当带来的噪声;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规划,总体布局,以利于集中控制和有效管理;项目场界处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应按照《**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进行分类收集,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洗煤废水通过絮凝沉淀+压滤工艺去除煤泥,煤泥来源主要为浓缩池、压滤机与循环水池等,煤泥产生量为2.2万t/a,定期清淘,作为次级产品外售。矸石山总占地面积为5.31hm2,位于工业场地南侧约40m处,采用皮带输送机将工业场地煤矸石运入矸石山进行排矸。矸石山目前已堆存200m3,剩余容量30万m3,在未进行煤矸石综合利用的情况下,该矸石****煤矿****煤厂约2.5年堆存要求。沉淀池沉淀物多为煤泥,定期清除后作为生产原料进入洗选系统,循环利用、不外排。废机油应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修改单要求设置,定期将危险废物清运至有资质单位处置。 5、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厂区污水管道的维护管理,定期检查排水管网,杜绝各类污染事故的发生;为防止废污水经雨水沟、排水渠进入河流水体,应对污水管道的不规范布设进行清理,杜绝污水系统混乱造成污染事故发生;营运期加强对排水渠保护、禁止直接外排各类污废水;加强对工人的水害知识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设置备用浓缩机与应急事故池,以满足事故状态下污废水收集与暂存处置要求。项目于浓缩机旁设置应急事故池一座,应急事故池容积按厂内最大设备容积的1.2倍取值,事故水池容积:250m3,以保证出现事故时可容纳整个系统的煤泥水量,事故池平,时不得存水,以满足事故状态下污废水的收集处置要求,同时项目 浓缩机、压滤机等均设置有备用设备。加强设备管理,危险废物收集后及时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定期检查,做好防渗;做好危险废物转接工作,做好台账。危险废物泄漏时,采用砂土覆盖吸附后,收集贮存于备用塑料桶内,减轻废机油及废润滑油泄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建设单位在日常的生产过程中应做好危废暂存间的维护工作,保证设施正常工作,杜绝事故发生。项目内部不得设置专门的机械修理车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项目应严格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一经发现,立即启动应急计划。有关人员应快速赶赴现场,对事故原因作出评估,依据实际情况迅速确定应急响应行动方案。 | 实际建设情况:1、水环境:(1)、生活污、废水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经办公生活区、工业场地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处理厂。(2)生产废水及各类场地水:项目洗选废水采用洗水闭路循环,项目设压滤机(6台)、浓缩机(3用1备)对煤泥水进行处理,处理后洗选废水经循环水池(200m3)预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同时项目设置备用浓缩机,保证事故状态下不会发生废水外排情况;项目抑尘用水经产品带走后,无废水产生;绿化用水经植被带走、自然蒸发后无废水产生;项目冲洗水(车间冲洗水、车辆冲洗水等)、初期雨水等经排水渠引入沉淀池(2座、容积分别为200m3、90m3)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环境空气:(1)项目各堆场及各物料转载点采用喷雾降尘,厂区道路设置喷雾降尘设施;(2)原煤受煤坑至准备车间的运煤皮带、原煤入选运输皮带、精煤和中煤、矸石运输厂皮带均采用全封闭式运输廊道;(3)原煤、精煤、中煤、洗选矸石堆存采用棚架式全封闭结构堆场及筒仓结构,装卸落料口设置洒水喷淋装置;(4)破碎机、振动筛、智能干选装置等均置于准备车间内并采取密闭罩和喷雾洒水防尘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3、声环境:(1)、对使用的生产设备采取适当隔音、减震、消声等措施;(2)、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适时添加润滑剂防止设备老化;(3)、项目加强厂区周边绿化,采用绿化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1)洗选工序矸石:****煤矿矸石堆场进行堆存;(2)煤泥压滤机尾煤泥:与中煤混合,以混煤产品外销;(3)各水池收集的煤渣:清掏后作为生产原料回用;(4)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指环卫部门指定垃圾回收点,由环卫部门清运;(5)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煤矿危废暂存间暂存,设盛放容器,后委托****处置。 5、风险防范措施:(1)项目设置备用浓缩机,未设置应急事故池。根据《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GB50359-2016)中的规定,“选煤厂必须设置事故煤泥水处理环节。事故煤泥水处理可根据选煤工艺、环境保护等因素确定选用事故浓缩机或事故煤泥水池。本项目设置有备用浓缩机(事故浓缩机),故未设置事故应急池。(2)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号为:520200-2024-112-L。并根据应急预案要求设置了****指挥部、****小组,配备了环境风险物质,并制定了环境风险防范的相关制度。 |
| 1、环评阶段要求项目冲洗水(车间冲洗水、车辆冲洗水等)、初期雨水等经排水渠引入沉淀池(容积:40m3)沉淀处理后进入洗煤系统循环水池作为洗煤用水补充水循环使用,循环利用、不外排。实际项目冲洗水(车间冲洗水、车辆冲洗水等)、初期雨水等实际经排水渠引入沉淀池(2座、容积分别为200m3、90m3)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2、环评阶段压滤机建设数量为5台 ,项目实际建设压滤机为6台。3、环评阶段要求设置备用浓缩机与应急事故池,以满足事故状态下污废水收集与暂存处置要求。项目实际于浓缩机旁设置应急事故池一座,应急事故池容积按厂内最大设备容积的1.2倍取值,事故水池容积:250m3 项目设置备用浓缩机,未设置应急事故池。根据《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GB50359-2016)中的规定,“选煤厂必须设置事故煤泥水处理环节。事故煤泥水处理可根据选煤工艺、环境保护等因素确定选用事故浓缩机或事故煤泥水池。本项目设置有备用浓缩机(事故浓缩机),故未设置事故应急池。4、环评阶段要求建设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修改单要求设置,定期将危险废物清运至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煤矿现有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清运至有资质单位处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94 | 0.94 | 0 | 0.94 | 0.94 | 0 | |
| 0 | 0.283 | 0.283 | 0 | 0.283 | 0.283 | 0 | |
| 0 | 0.024 | 0.024 | 0 | 0.024 | 0.024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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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1.68 | 1.68 | 0 | 0 | 1.68 | 1.68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设置喷雾降尘设施、棚架式全封闭结构堆场及筒仓结构,装卸落料口设置洒水喷淋装置 |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无组织排放限值 | (1)项目各堆场及各物料转载点采用喷雾降尘,厂区道路设置喷雾降尘设施;(2)原煤受煤坑至准备车间的运煤皮带、原煤入选运输皮带、精煤和中煤、矸石运输厂皮带均采用全封闭式运输廊道;(3)原煤、精煤、中煤、洗选矸石堆存采用棚架式全封闭结构堆场及筒仓结构,装卸落料口设置洒水喷淋装置;(4)破碎机、振动筛、智能干选装置等均置于准备车间内并采取密闭罩和喷雾洒水防尘措施。 | 监测点位:洗煤厂厂区上风向1个点,下风向3个点,共4个监测点位(G1~G4);监测频次:每天监测3次,于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17日连续监测2天;污染物监测结果满 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无组织排放限值。 |
| 1 | 选用满足国家对该类设备噪声控制标准的设备、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规划,总体布局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 (1)、对使用的生产设备采取适当隔音、减震、消声等措施;(2)、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适时添加润滑剂防止设备老化;(3)、项目加强厂区周边绿化,采用绿化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监测点位:洗煤厂厂界东、南、西、北外1m处各设置1个噪声监测点,共4个监测点位(N1~N4);监测频次:每天昼间、夜间监测1次,于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17日连续监测2天;东侧、南侧、西侧、北侧昼间监测值49.8~53.9dB(A),夜间监测值42.4~46.1B(A)。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
| 1 | 生活垃圾应按照《**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进行分类收集,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洗煤废水通过絮凝沉淀+压滤工艺去除煤泥,煤泥来源主要为浓缩池、压滤机与循环水池等,煤泥产生量为2.2万t/a,定期清淘,作为次级产品外售。矸石山总占地面积为5.31hm2,位于工业场地南侧约40m处,采用皮带输送机将工业场地煤矸石运入矸石山进行排矸。矸石山目前已堆存200m3,剩余容量30万m3,在未进行煤矸石综合利用的情况下,该矸石****煤矿****煤厂约2.5年堆存要求。沉淀池沉淀物多为煤泥,定期清除后作为生产原料进入洗选系统,循环利用、不外排。废机油应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修改单要求设置,定期将危险废物清运至有资质单位处置。 | (1)洗选工序矸石:****煤矿矸石堆场进行堆存; (2)煤泥压滤机尾煤泥:与中煤混合,以混煤产品外销; (3)各水池收集的煤渣:清掏后作为生产原料回用; (4)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指环卫部门指定垃圾回收点,由环卫部门清运; (5)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煤矿危废暂存间暂存,设盛放容器,后委托****处置。 |
| 1 | 加强厂区污水管道的维护管理,定期检查排水管网,杜绝各类污染事故的发生;为防止废污水经雨水沟、排水渠进入河流水体,应对污水管道的不规范布设进行清理,杜绝污水系统混乱造成污染事故发生;营运期加强对排水渠保护、禁止直接外排各类污废水;加强对工人的水害知识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设置备用浓缩机与应急事故池,以满足事故状态下污废水收集与暂存处置要求。项目于浓缩机旁设置应急事故池一座,应急事故池容积按厂内最大设备容积的1.2倍取值,事故水池容积:250m3,以保证出现事故时可容纳整个系统的煤泥水量,事故池平,时不得存水,以满足事故状态下污废水的收集处置要求,同时项目 浓缩机、压滤机等均设置有备用设备。加强设备管理,危险废物收集后及时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定期检查,做好防渗;做好危险废物转接工作,做好台账。危险废物泄漏时,采用砂土覆盖吸附后,收集贮存于备用塑料桶内,减轻废机油及废润滑油泄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建设单位在日常的生产过程中应做好危废暂存间的维护工作,保证设施正常工作,杜绝事故发生。项目内部不得设置专门的机械修理车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项目应严格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一经发现,立即启动应急计划。有关人员应快速赶赴现场,对事故原因作出评估,依据实际情况迅速确定应急响应行动方案。 | (1)项目设置备用浓缩机,未设置应急事故池。根据《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GB50359-2016)中的规定,“选煤厂必须设置事故煤泥水处理环节。事故煤泥水处理可根据选煤工艺、环境保护等因素确定选用事故浓缩机或事故煤泥水池。本项目设置有备用浓缩机(事故浓缩机),故未设置事故应急池。(2)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号为:520200-2024-112-L。并根据应急预案要求设置了****指挥部、****小组,配备了环境风险物质,并制定了环境风险防范的相关制度。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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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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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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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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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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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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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