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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4-12-12
| 项目名称 | 黄**虾稻共生生态种养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黄**位于黄**濯港镇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4996.76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熊林 |
| 联系人 | 熊林 | 联系电话 | 159****5899 |
| 项目投资(万元) | 16051 | 环保投资(万元) | 634.2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1-20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5 内陆养殖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在黄**流转水田面积19027.40亩,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土壤改良、排灌工程、道路建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防洪与排涝、生态环境、输配电、农业物联网云平台等。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施工现场残土、沙料等易产尘物料必须采取覆盖防尘网(步)或喷洒覆盖剂等有效措施,并经常进行洒水保湿。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安排在库内存放或严密遮盖。清运残土、沙土及垃圾等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护栏,并采取苫布全覆盖措施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对施工生产废水加以管理、控制,建造临时的冲洗槽、沉淀池、排水沟等水处理构筑物;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尽量用于洒水降尘和绿化;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程序,减少在雨季进行场地的开挖;严格禁止施工场地外部的径流流进工地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建筑垃圾回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避开雨季施工,及时回填,避免发生崩塌、塌方、路基沉陷等不良地质现象 | ||
| 承诺:**** 熊林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熊林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