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区丰乐街道**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 **市****委员会 以 **发改审〔2024〕10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保障性**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资金及项目法人多渠道筹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区丰乐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连接道全长378.374米,宽24米。主要工程量为:填方160508立方米、路面沥青混凝土5185平方米、人行道1780平方米、衡重式挡墙2352立方米、雨污水管道803米、路灯检查井24个、绿化1356平方米等。建设内容含:道路(含交通标线)、道路为城市次干道、结构、排水、照明、海棉城市等附属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1798.42801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56.36万元
2.4 招标范围:按照现行监理规范要求,完成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以及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验收、工程结算、配合工程审计工作、保修期工作以及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档案管理等。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2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将划分为二个标段,本次招标为一标段,二标段另行招标。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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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区**中路5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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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区汉丰街道百城街南五路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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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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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彭宏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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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405400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9603 | 联系电话: | 135****2387 |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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