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掌政****协会:
你单位报送的**市**区掌政****协会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技术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区掌政****协会建设项目取水申请。取水类型为自备水源,水源类型为地下水,取水地点为1.通贵乡司家桥村3队(东经106°25′49.03″,北纬38°26′34.59″)、2.通贵乡司家桥村4队(东经106°25′56.47″,北纬38°26′42.57″)、3.掌政镇永南村6队(东经106°22′39.39″,北纬38°22′41.62″)取水,年取水量为40.78万立方米,取水用途为生活用水。
二.取水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量的统一调度和动态监测,依法接受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并依法缴纳水**税。
三、按照取水许可有关管理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取用水计量监控设施建设的通知》(水**[2013]408号)要求,你公司必须按照《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23)等技术标准安装用水计量设施,完善各项目的计量设施配备,同时按照国家水**监控能力项目建设标准安装传输设备,确保用水信息上传**市用水户水计量管理系统。
四、你单位应依法履行取水许可法定义务,严格落实取水许可管理制度,规范取用水行为,加大节水力度,严禁超许可或超计划取水,加强取水日常管理,保障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建立取、用水台账,按时统计报送取用水资料。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水**税,****农水局监管。
五、按照《中华人民**国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取水工程或设施****农水局组织验收合格后,核发取水许可证。
六、你公司须在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向我局提出办理取水许可证的申请。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方式、取水用途等发生重大变化,应当按有关规定,重新进行水**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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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