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宜里镇集中供热改造工程环境保护设施调试公示

审批
内蒙古-呼伦贝尔-鄂伦春自治旗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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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宜里镇集中供热改造工程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调试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宜里镇集中供热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自治区**市**宜里镇内

建设单位:****

环保设施内容:

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燃煤烟气,在储煤、输煤过程及灰渣暂存、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燃煤烟气采用“SNCR脱硝系统+布袋除尘器+氧化镁法脱硫”的组合方式处理方式,通过50m高的烟囱排放。项目通过建设封闭储煤仓储煤,输煤采用全封闭式式上煤系统,建设封闭式灰渣库并且除尘灰与锅炉炉渣均以湿式形态进入封闭灰渣库暂存,运输采用封闭车辆并在厂区内限制车速,厂区内地面进行硬化并定期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扬尘的产生和排放。

废水: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污水车定期清运排放到指定地点。生产废水主要为化学水处理系统的排污水和锅炉排水,全部用于脱硫补水、冲灰渣系统用水、煤库抑尘用水及SNCR脱硝系统用水,不外排。

噪声:本项目营运期间噪声为项目营运期噪声源自锅炉、引风机、、鼓风机、水泵、等设备,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室内安装,隔振、降噪等措施处理。

固废:项目营运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锅炉炉渣、除尘器产生的粉煤灰、脱硫渣及生活垃圾。锅炉产生的灰渣暂存于封闭式灰渣库中,再由全封闭****砖厂作为制砖用原材料。生活垃圾集中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0日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自即日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陆沿国

联系电话:139****6767

通讯地址:**自治区**市**宜里镇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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