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关于科尔沁右翼中旗巴彦呼舒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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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呼舒****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12-13 11:00

****环境局关于****呼舒****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13日我局拟对****呼舒****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呼舒****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

建设地点:**自治区******呼舒镇生****填埋场内空地

建设单位名称

****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中昕****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项目概况:****处理站一座,采用“预处理+两级DTRO”处理工艺,处理能力50m3/d;对原有已建成(600m3)的调蓄池进行了扩建(3000m3)并对调蓄池增设了废气处理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及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调蓄池、浓缩液池产生的恶臭气体,其中调蓄池恶臭气体负压收集后经“UV光氧净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浓缩液池上方加盖密闭处理,定期在水池周边喷洒除臭剂。

根据大气预测结果,H2S、NH3最大落地浓度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厂界达标,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2)水环境影响及措施

****填埋场渗滤液处置项目,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设备冲洗、清洗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等,处理后出水水质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中表4间接排放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用于设备清洗冲洗等,剩余拉运至科右中旗住****保障中心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项目营运期废水不会对项目区地表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综合评价区域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评价以及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本报告认为:该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正常情况下,项目对地下水无影响;非正常状况下,渗滤液渗漏对地下水影响不大,采取相关的地下水污染防控和修复措施之后,地下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声环境影响及措施

尽可能地选择可靠先进的低噪声设施,对于风机、污水泵等噪声源,安装减振支座,同时将设备置于室内。根据预测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且厂区周边 200m 范围无声环境敏感点,因此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及处置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工业固废包括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过滤渣、废滤芯、废滤袋、污泥等,危险废物主要为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

过滤渣、污泥:****填埋场填埋处置;废滤芯、废滤袋:均由设备厂家更换后直接回收处置,厂内不暂存;废反渗透膜:由设备厂家更换后直接回收处置,厂内不暂存;废活性炭:暂存于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库中,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目前委托****处置。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生态影响及措施

项目运行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土壤污染方面,废水、固废的随意排放、累积影响以及事故情况下渗滤液渗漏,均可能会对土壤造成污染。项目各建构筑物严格按照设计规范要求采取防渗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一旦发生渗漏等非正常情况,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切断污染源。

(6)环境风险

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发生事故排放的风险概率很低,并可以通过加强管理,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呼舒镇生****填埋场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处理站纳入评价。

结合渗滤液处置项目运营期间不断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和总结同类企业的运行管理经验,本项目发生的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很低的概率。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4年8月29日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信息公示平台网站(https://www.****.com/gs/detail/1?id=40829GNMmb)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在形成征求意见稿后,于2024年9月3日****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n/kyzq/2024-09/05/article_202********84737791.html)进行公示,于2024年9月5日、9月6日在《北方新报》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于2024年9月5日在**右翼中****管理局、******呼舒镇生****填埋场内公示栏张贴公告,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项目在公示期内均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联系电话:0482-****392

传真:0482-****392

通讯地址:兴****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137400

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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