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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的《**县2024年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社区)投资概算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我局以沅发改审〔2024〕292号文件批复了**县2024年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社区)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批复的估算总投资为2023万元。现根据你单位的申请和******公司编制的《**县2024年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社区)概算书》以及《****建设局关于〈**县2024年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社区)初步设计〉的批复》(沅建许可〔2024〕30号)、**平捷****公司出具的《**县2024年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社区)概算评审报告》,核定**县2024年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社区)投资概算为1849.8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53.82万元,工程其他费用107.98万元,预备费用88.09万元。
二、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我局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概算以及《****建设局关于〈**县2024年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社区)初步设计〉的批复》(沅建许可〔2024〕30号)文件组织项目建设,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确保项目总投资控制在概算以内。确需调整且将会突破投资概算,须事前向我局申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实施。
三、请你单位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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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