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厅****生态环境厅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黔自然资发〔2020〕10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2号)等文件要求,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疑似污染地块应开展土壤环境调查活动。****教育局于2024年12月委托我司(******公司)对****建设项目地块土壤环境状况进行初步调查工作,编制完成了《****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为政府和企业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现公示调查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一)土地使用权人联系方式单位:****教育局
通讯地址:**省锦****社区13号
联系人:杨长照 联系电话:183****8576
(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单位单位名称:******公司
通讯地址:**省**市**区花果园M区2栋3203 联系人:李永臣 联系电话:181****8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