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建设的美伦山水翰林苑一期项目位于莲峰镇02-Z-2用地地块,该项目于2022年3月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现该项目已完成建设,根据相关规定,将存在规划调整及公共部分内容进行公示:
一、存在规划调整部分
1、部分机动车停车位优化调整:编号为C007、C104、C019、C038、C056、C130、C131、C192、C193、C195、C197、C198、C200、C202、C213、C231、C273、C274、C300、C318、C321、C322、C345、C381、C385、C387、C391、C398、C404车位因与柱或墙体距离不满足规范要求,调整为微型车位。地面机械停车位调整为标准机动车停车位。全区机动车位数在最后一期统筹计算。
2、因消控室设备安装需要,原设计方案中5#1层消控室与19#1层物业用房位置对换,导致物业用房建筑面积比原设计方案少19.05㎡,实际建设面积符合物业用房配置要求。
3、垃圾收集点位置优化,一期4个垃圾收集点调整为3个,服务半径满足规范要求。
4、增加建设地面通地下室电梯1处,位于10#西侧。
二、公共部分
1.本期公共机动车停车位位于该项目东侧地面,共46个。非公共停车位位于地下,共434个(折算为标准停车位),其中标准停车位362个,子母车位4组,无障碍车位5个,人防车位39个,微型车位29个(折算系数0.7)。全区机动车车位数与最后一期统筹计算并需满足配建要求,具体位置详见附件1、附件2。
2、非机动车停车位864个,其中架空层426个,地面438个,全区非机动车车位数与最后一期统筹计算并需满足配建要求,具体位置详见附件1。
3、公共绿地面积16493.56㎡,详见附件3。
三、配套用房
1、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42.27㎡(位于5#楼1-2层、19#楼1层)。
2、文体活动室建筑面积312.2㎡(位于5#楼1-2层)。
3、开闭所建筑面积123.52㎡(位于19#楼1层)。
4、消控室建筑面积75.18㎡(位于19#楼1层)。
5、变配电室、计量间、柴油发电机房(12#、19#1层)
现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现将本项目上述部分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9日,共计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来访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和看法;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公示无异议后,我局拟按实予以规划核实,具体情况详见附图。
联系地址:**县莲峰镇西环北路218****中心****服务区69号受理窗口。网址: http://www.****.cn/。联系电话:0597—****637。
附件下载:
附件1:地面停车位位置示意图
附件2:地下一层停车位位置示意图
附件3:绿地面积计算示意图
附件4:项目竣工地形图
******局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