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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等文件,现将****白音诺尔铅锌矿南区 2、3、4 号露天采坑生态修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白音诺尔铅锌矿南区 2、3、4 号露天采坑生态修复项目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目地质环境治理面积75139m2,覆土总方量18825.56m3,外购土方总量18825.56m3,绿化总面积为17943.17m2。设置排水沟214.65m3;石笼挡墙746.1m3。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骞旭
联系电话:183****6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