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审计局成立审计组,于2024年 5 月 20 日完成****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结算情况审计工作。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信息化局以《关于**县尖**森林公园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普发改经信发[2022]127号)批准实施。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69亩。建设内容:儿童乐园、观景台、观景亭(含休息亭)、书吧(含生态厕所)、入口处(含环山步道)、火把广场具体建设。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499.51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资金。项目建设工期:2022年-2023年。
根据《关于**县尖**森林公园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审批部门的核准意见,该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建设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富博****公司在凉****服务中心发布《**县尖**森林公园一期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招标公告》,****委员会资格审查,定标委员会投票,确定****为中标人,并于2022年11月29日发布评选结果公示,于2022年12月5日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为****367.17元。
2022年12月28日,****建设局与****签订施工合同书,签约合同价为****367.17元,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工期为90日历天。
2023年1月10日,****建设局与****签订施工合同补充协议,项目补充协议:根据县委、县政府对本工程重大变更的相关会议纪要及本工程的其他相关组成文件,设计变更增量合计为140余万元。
该项目于2022年12月10日经批复开工建设,于2023年10月20日通过竣工验收,质量为合格。
截至审计日该项目总计收到小城镇发展资金****500元。
截至审计日该项目总计支出工程款****810.15元,其中:可研报告费66000.00元;勘察费40000.00元;设计费270000.00元;工程款****110.15元;;监理费66700.00元;配电项目款195000.00元;;审图费10000.00元;截止审计日该项目资金结存****689.85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在立项、合同签订等方面基本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工程的建成满足人民群众观光休闲旅游方面的需求,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
****一期建设项目的送审价为****011.46元。审定金额为****410.24元,审计查证不实金额688601.22元,审计查证不实率为: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