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审计局成立审计组,于 2024年6月11日完成******园区项目竣工结算情况的审计工作。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园区项目经******信息化局以《关于****园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普发改经信发〔2022〕71号)批准实施。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分为三个部分:(1****广场,包括广场改造、地坪硬化、红色雕塑。(2)街道路面改造工程,包括房屋风貌改造、行道树种植、****停车场建设。(3)既有小区房屋改造(房屋建筑加固、维修、外貌改造土建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1737.21万元。资金来源为争****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建设地点:**县普基镇红军树村,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根据******信息化局于2022年5月25日《****园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经信发〔2022〕71号)的核准意见,该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由九****公司负责招投标代理工作。本项目通过平台系统随机入围抽取,****委员会符合性评审推荐出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然后再次通过平台系统随机抽取5家投标企业作为定标候选人。经资格审查,定标委员会投票,确定****为中标人,中标金额为****2651.90元。****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设计工作。****公司负责监理工作。****公司****公司负责勘查工作。
2022年5月4日****与****公司签订了测绘合同,勘测费为:73000元(大写:柒万叁仟元)。
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与中九****公司签订了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收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下浮20%计算。
2022年5月30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设计合同,设计费为26.3万元(大写:贰拾陆万叁仟元整)
2022年6月1日,****与****公司****公司签订了勘察合同,合同金额为6.8万元(大写陆万捌仟元整)。
2022年6月3日,********研究院****公司签订了施工图预算编制合同,合同金额为:6.5万元(大写:陆万伍仟元)
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合同:2022年6月7日****与**恒泰信诚****公司签订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合同,合同金额3万元(大写:叁万元整),同时2022年6月9日**恒泰信诚****公司又与****公司签订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合同,合同金额是3万元(大写:叁万元整)
2022年7月19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监理合同,监理费为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2022年7月14日,****与****签订施工合同书,签约合同价为****2651.90元,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工期为365日历天。后于2022年12月6日,****与****签订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主要内容:由于****园区项目变更过大固定总价合同不合适,双方就协商达成一致合同价格形式调整为单价合同,按财评清单单价为基准,再以中标价同比例下浮,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财评清单有单价的或类似单价的以财评清单单价或类似单价结算,没有类似单价的可以最新信息价组价,没有信息价的按设计预算单价或通过询价程序询价后组价作结算单价。
该项目实际于2022年8月1日进场施工,2023年4月19日完工验收合格。
截止审计日该项目收到资金,按普财农〔2022〕8号文件下达项目资金****0000元(其中含普财农〔2022〕63号收回部分资金****000元;普财农〔2022〕69号、普财预〔2023〕101号文件收回结余****348.1元。实际收入****2651.9元。截止审计日该项目总计支出资金****0000元,多付退回********348.1元。实际支出****2651.9元。截止审计日该项目资金结存0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在立项、合同签订等方面基本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工程的建成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乡村**。
****农业农村局审核后送审结算价****4582.71元,经抽查发现,送审结算多计工程款****867.40元,占送审结算1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