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大桥镇大桥村“领头甲”地段5幢村民建房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审批
福建-宁德-古田县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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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大桥镇大桥村“领头甲”地段5幢村民建房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日期:2024-12-13 16:04:44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县****委员会委托****对**县大桥镇大桥村“领头甲”地段5幢村民建房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项目概况

**县大桥镇大桥村“领头甲”地段5幢村民建房地块位于**省**县大桥镇大桥村,本地块原为农用地。本地****基地。本地块总面积约为476.40m2,其中曾长炎村民建房占地面积120m2,陈碧钗村民建房占地面积120m2,陈华嵩村民建房占地面积56.4m2,陈华棠村民建房占地面积60m2,钱正兴村民建房占地面积120m2。本地块**居住用地,南至居住用地,西至杂草地,北至杂草地,现****基地。****基地属于居住用地。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可知,居住用地套用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二、调查内容

通过现场勘查、人员访谈以及资料收集等方式对本地块、相邻地块的用地历史、现状进行污染识别;根据污染识别结果以及结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技术规范在地块内布设土壤快筛监测点位。

三、调查结论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确认本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启动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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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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