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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地方财政分析评价系统一体化整合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 16:10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郑海英,郑永,黄威 | ||
| 总成交金额 | ¥1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钟艳玲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8****1665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区**路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1-****799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石竹街道福通路6-49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8****1665 | ||
采购包1:
| **** | **市**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10号楼6层6-16室 | 1,850,000.00元 | 地方财政分析评价系统一体化整合项目:****000元 |
采购包1(地方财政分析评价系统一体化整合项目):
服务类(****)
| 1-1 |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 地方财政分析评价系统一体化整合实施服务 | 包含**省本级、9个****合实验区)、76个区县。 | 采用全省大集中模式,在**模式的试运行版本基础上,完成地方财政分析评价系统业务功能的适配,全面整合融入一体化,满足**省本地化要求。实现与数据标准统一、预算管理各环节衔接融合、闭环管理,进一步提升财政治理水**预算管理现代化水平。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系统完成验收后一年止 | 项 | 按照地方财政分析评价系统一体化整合实施服务项目及采购人要求的标准实施。 | 1,850,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郑海英 |
| 评审专家: | 郑永 、 黄威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供应商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 (1)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500-1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45%。按此标准计取结果的60%收取代理费用。 (3)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可以现金、转账或电汇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4)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 账户名称:****;开户行:****银行****公司**虎溪支行;账号:350********100000059:银行行号:105****0263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地方财政分析评价系统一体化整合项目:1.30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经审查,投标人资格性、符合性均合格。
名称:****
地址:**省**市**区**路5号
联系方式:0591-****7990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石竹街道福通路6-49号
联系方式:188****166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钟艳玲
电话:188****1665
****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