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社区燃气工程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
2.项目名称:****示范区****社区燃气工程
3.拟采购项目说明:燃气管道的施工、竣工验收及移交运营,包含已建主管对接、调压柜、庭院埋地管道、阀门、主体管道井内及入户接表,通气试烧及移交运营等内容。
4.拟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49.90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5.1****示范区****规划局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焦示发改[2018]75号、焦示发改[2019]20号、焦示发改[2019]21号)进行了批复,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焦政【2002】43号)关于**中燃****公司拥有**市燃气市场独家开发经营权的通知、****政府2002年10月29日与中国城市****公司签订的**城市燃气项目开发协议。
5.2**中燃****公司已更名为****。
5.3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定供应商为:****(牵头人)和**中裕****公司组成联合体。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和**中裕****公司联合体
地址:**市**区**东路219号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 祝跃红 | ****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冯忠 | ****集团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殷卫卫 | ******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四、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将意见递交至****,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联系人:李华琳
联系地址:****示范区****海关办公区5楼
联系电话:0391-****102
2. 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联系人:李琳
联系地址:****示范区总部**1号楼
联系电话:180****7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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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