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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市**路(老峰路—天成路、金星路—方兴路、和春路—春台路)桩基检测工程(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如下:
一、异议的回复
问:该项目招标文件第8.6条“特别提醒:检测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检测业务的,应当向建设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建设厅《关于外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入皖备案下放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通知》 (建管〔2008〕50 号):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 “检测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检测业务的,应当向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为加强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我厅决定把外省检测机构入皖备案工作下放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请问检测机构跨省承担检测业务,在建设****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是否符合该项目要求
回复:是。
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 **省**市经开区老峰镇孵化园C1#栋南区三楼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0556-****139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市**南路52****办公室
联系人:江月年
联系方式:0556-****160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