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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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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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 |
| 2、采购项目名称:******市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 |
| 3、公告类型:废标公告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原公告发布媒介: |
| 发布日期 |
发布媒介 |
标段 |
| 2024-06-06 |
《****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 |
******市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第四标段(包) |
|
| 5、开标日期:标书代写 |
| 标段 |
日期 |
| ******市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第四标段(包) |
2024-07-09 09:00:00 |
|
| 二、废标(终止)原因 |
| 本项目第四包中标结果公告于2024年07月15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中标通知书未发出,于2024年8月28日收到中标人******公司放弃对此包的中标资格的声明函:中标后,河****公司就供货事宜与厂家多次进行沟通,因厂家生产能力有限,不能保证按时交货。基于此原因,本着对采购单位及项目负责的原则,我公司经过慎重研究决定:“放弃******市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第四标段中标资格”。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经采购人批准,并已书面报告本****财政局,并经本****财政局同意,****政府采购活动。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本次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变更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 地址:**市境内 |
| 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139****113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 |
| 地址:**省**市**区**路西、008乡道南弘泰小区1号楼1单元3层302号 |
| 联系人:宋女士 |
| 联系方式:152****0682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宋女士 |
| 联系方式:152****06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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