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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局第3号)、《2024年度**地区****药店服务协议》的相****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喀地卫医罚[2024]028号),****中心决定暂停、****医院等13家定点医药机构医**点服务协议,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3日。
特此公示!
附件:**县暂停、解除医**点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花名册
监督电话:0998-****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