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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 号)等要求,****于2024年10月29日在**市**区主持召开**港三墩岛30万吨级原油码头管道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组成员一致认为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符合规定,同意通过验收。
现将**港三墩岛30万吨级原油码头管道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及资料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如公众对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馈。
公示时间自2024年12月13日后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果有异议,可向****出说明,并请提供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建设单位:****
地址:******开发区石油大道1号
联系人及邮箱:张工/zhangmanyi@petrochina.****.cn
作者(182****4551,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4-12-13 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