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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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13 22:00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T3航站楼公共空间灯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 | 通过 | |
| 2 | ******公司 | 通过 | |
| 3 | **市****公司 | 通过 | |
| 4 | **三雄****公司 | 通过 | |
| 5 | ****公司 | 通过 | |
| 6 | ****集团****公司 | 通过 | |
| 7 | **罗莱****公司 | 通过 | |
| 8 | **市银河****公司 | 通过 | |
| 9 | 昕诺飞****公司 | 不通过 | 昕诺飞****公司提供的合同中由投标人自身签订的合同只有“**冬奥项目古杨树场馆群-灯具(一)”,该合同中记载的签订时间显示不清晰,无法判断该合同符合2019年7月1日至今要求。不符合招标公告第3.1.3 款“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至今具有单个合同灯具供货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业绩。” |
| 10 | ******公司 | 通过 | |
| 11 | ****公司 | 通过 |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020-****3067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管理委员****建设局
联系电话:020-****9209
联系地址:**市**区人和镇空**横三路与空**六路交叉口西南侧
附件(2)
灯具(复核)--资格后审结果公示.pdf下载预览
灯具资格审查报告(复核)不含专家名.pdf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