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分行持有的******公司不良债权转让 | 项目编号: | **** |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12-12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4-12-26 |
| 资产转让方式 : | 整体转让 | ||
标的信息
| 标的名称: | ********分行持有的******公司不良债权 | ||||
| 评估价值: | - | 评估机构: | - |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 | 评估基准日: | - | ||
| 核准(备案)机构: |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
| 核准(备案)号 : | - | ||||
| 债务人姓名 | ******公司 | 债务人所属行业 | 教育 | ||
| 债务人经济性质 | 私营 | 债务人法定代表人 | 任** | ||
| 债务人注册地址 | **省**市**市产****园区 | 债务人经营范围 | ****学校,与企事业单位****学校;文化教育交流、咨询服务;教育文化用品、文具;教育项目与教育科研文献研究与开发,教育软件的研究与开发,教育文化活动组织策划,教育文化交流,教育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 | ||
| 本金金额(万元) | 17400 | 利息(万元) | 3059.73 | ||
| 费用(万元) | 11.32 | 债权总额(万元) | 20471.05 | ||
| 债权现状 | 我行已诉讼执行,目前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 ||||
| 债权担保情况 | ******公司以其名下位于**县海华**段166号不动产【权利证书编号:豫(2017)**县不动产权第****025号】提供抵押担保,任**、刘尚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
| 重大事项揭示: |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1.截至2024年11月24日(下称基准日),债务人所欠转让方本金17400.00万元,利息3059.73万元,诉讼费用11.32万元,共计20471.05万元。 2.债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除国家规定必须由转让方缴纳的税费外,其他一切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3.本次拟转让的标的债权,存在或可能存在下列瑕疵或风险,以至于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的预期利益可能无法实现。该等瑕疵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1)标的债权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2)受让方实际接收的标的债权金额与公告中载明的金额可能因计算误差、相关法律法规规则政策限制或其他原因导致不完全一致;(3)****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受让标的债权后对债权中的重组债务宽限补偿金、****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4)标的债权可能存在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5)标的债权项下债务人、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吊销、被撤销、注销、解散、关闭、歇业、停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6)标的债权中债务人、担保人存在涉诉、被执行、未履行债务的情况,个别担保人存在无法联系到的情形,存在不能足额清偿债权的风险;(7)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后的重组债务本金、重组债务宽限补偿金、重组债务本金违约金或罚息、复利等请求权可能无法继续享有;(8)标的文件对于标的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不限于)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并可能致使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无法享有全部或部分债权;(9)担保合同可能存在约定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10)债权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抵押物二拍已流拍。部分抵押物目前处于被占用状态,且存在租赁情况;(11)担保物可能发生灭失、毁损、被先行查封、存在优先权利人或可能存在欠缴税费、不能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或其他减损担保物价值的相关情形;(12)转让方无法对其承继的、由任何第三方制作的资产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供保证;(13)与主张标的资产及其附属权利相关的文件可能存在未成立、无效、被撤销、内容冲突等瑕疵,并可能致使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后无法享有全部或部分债权;(14)公告的债权转让合同仅为申请债权转让事宜的模板;(15)拟签订的债权资产交易合同未有列出但实际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风险;(16)其他致使受让方无法实现标的债权项下部分或全部权益的情形。 4.转让方按照截至基准日的债权现状进行转让,债权接续的原始文件由意向受让方至转让方处查勘,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应对标的有关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和了解,对有关风险进行仔细评估,一经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对公告和标的有关情况已全部知悉,自愿承担受让债权后的产生一切风险与损失,与产权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无关。 5.标的债项抵押物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豫郑诚信评字【2023】B110449F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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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名称: | ********分行 | 法定代表人: | 项志红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8599507 | 企业性质: | ****公司 |
| 住所: | **省**市**区郑花路11号 | ||
| 批准单位: | **** | ||
| 批准形式: | 批复 | ||
| 批准文件: | 批复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告延期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个周期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网络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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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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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10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受让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署成交文书、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付清成交款。 处置方式: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按照规定参与竞买、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价款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情形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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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 | 《交通银行不良资产转让协议》.docx | ||
| 报名手续: | 有意竞买者(包括优先权人),须在公告期内登录系统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提交竞买申请、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银行到账为准,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逾期未提出竞买申请、未上传相关材料和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竞买。 | ||
| 中心联系人: | 吴女士、陈先生 | 中心联系人电话: | 0371-****5738、0371-****5739 |
| 中心地址: | **省**市**区如意西路93号中国****运营中心10楼10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