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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54MAABT2CQ8C | 建设单位法人:徐国辉 |
| 徐国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区**家居产业园1期9栋2号楼标准厂房 |
| 锌合金防盗门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36-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塑料家具制造;其他家具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130-C2130-金属家具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区 **家居产业园1期9栋2号楼标准厂房 |
| 经度:108.20697 纬度: 31.0829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6-03 |
| 渝(开)环准〔2024〕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00 |
| 4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54MAABT2CQ8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154MAABT2CQ8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8MAABQ3C95P | 竣工时间:2022-09-16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11-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n/article/article_91032.html |
| **锌合金防盗门生产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文件及批复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租赁**市**区**家居产业园1期9栋2号楼标准厂房,建筑面积5074m2,建设1条防盗套装门生产线,建成后可实现年产锌合金防盗门1500套,全部使用水性漆,项目不设食堂和住宿。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文件及批复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锌合金防盗门生产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文件及批复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大气环境:喷涂废气:喷塑烘干固化、调漆、喷漆及烘干废气密闭收集后一同经水喷淋+过滤棉+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1m高排气筒排放。喷塑废气:喷塑废气密闭收集后经滤筒+布袋除尘器处置后经21m高排气筒排放。柴油燃烧废气:集中收集后经21m高排气筒排放。厂界无组织: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加强车间通风。2、地表水环境:生产废水:喷漆房及水喷淋循环水池定期捞渣后循环使用,每月排放一次,通过自建的生产废水预处理设施(处理规模10m3/d,采用“芬顿氧化+絮凝沉淀+气浮”工艺)处理后排放至污水管网。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家居产业园(一期)生化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合并进入**家居产****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后达标排入南河。3、声环境:设备噪声:设备减振、降噪、隔声等。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位于厂房3F南侧,建筑面积约20m2,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危险废物:危废贮存库位于厂房3F南侧,建筑面积约20m2,贮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并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HJ 1276-2022)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各类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自建生产废水预处理设施采用“隔油+絮凝沉淀”工艺。生活污水经**家居产业园(一期)生化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合并进入**家居产****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后达标排入南河。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位于1F南侧,危废暂存间位于3F西北侧。 |
| 自建生产废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工艺符合环保要求。****处理站停运,****处理站运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危废暂存间位置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对表面处理槽、危废贮存库、喷漆房、调漆房、漆料间、胶水及药剂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及其管道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防渗层防渗性能达Mb≥6.0m,K≤1.0×10-7cm/s的等效黏土防渗层防渗性能;生产作业区为一般防渗区,防渗层防渗性能达Mb≥1.5m,K≤1.0×10-7cm/s的等效黏土防渗层防渗性能;其余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需要进行地面硬化处置。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确保防渗层防渗能力完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①油料间、危废贮存库、漆料间、胶水及药剂区地面硬化、防渗等处理,且设置托盘。防止物料泄漏溢出该区域。配灭火器、吸附棉、堵漏物质等应急物资。②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预防安全事故发生,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从组织机构、救援保障、报警通信、应急监测及救护保障、应急处理措施、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等方面制定严格的制度,并定期组织培训、演练。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文件及批复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538 | 0.0538 | 0 | 0 | 0.054 | 0.054 | |
| 0 | 0.032 | 0.032 | 0 | 0 | 0.032 | 0.032 | |
| 0 | 0.004 | 0.004 | 0 | 0 | 0.004 | 0.004 | |
| 0 | 0.001 | 0.001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011 | 0.011 | 0 | 0 | 0.011 | 0.011 | |
| 0 | 4608 | 4608 | 0 | 0 | 4608 | 4608 | / |
| 0 | 0.0005 | 0.0005 | 0 | 0 | 0.001 | 0.001 | / |
| 0 | 0.099 | 0.099 | 0 | 0 | 0.099 | 0.099 | / |
| 0 | 0.19 | 0.19 | 0 | 0 | 0.19 | 0.19 | / |
| 0 | 0.169 | 0.169 | 0 | 0 | 0.169 | 0.169 | / |
| 1 |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 31962-2015) | ****园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接入园区一期生化池处理后,****处理站处理。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处理站处理,废水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尾水排入南河。项目自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位于厂房北侧外,处理能力为10m3/d。 | 根据监测报告(逐海(监)字【2024】第QT0058号-YS)可知:PS1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排口10月22~23日的监测结果中pH值7.9~8.0、悬浮物最大日均值浓度为145mg/L、化学需氧量最大日均值浓度为453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日均值浓度为171mg/L、氨氮最大日均值浓度为2.71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 31962-2015)B级标准限值要求。 |
| 1 | 移动式焊烟净化器 | 《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757-2017)、《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 | 在焊接工位边配套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对焊接烟尘进行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配套3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 | 根据监测报告(逐海(监)字【2024】第QT0058号-YS)可知:无组织废气:WQ1(厂界东北侧)10月22~23日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0.455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值为1.03mg/m3,均满足《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757-2017)表3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最大浓度值为<10(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 | |
| 2 | 布袋除尘器 | 《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757-2017) | 喷塑粉尘经自带滤筒处理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1m高排气筒排放。 | 根据监测报告(逐海(监)字【2024】第QT0058号-YS)可知:有组织废气:PQ2(喷塑废气排放口)10月22~23日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值为2.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85×10-2kg/h,满足《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757-2017)表2其他区域标准限值要求。 | |
| 3 | 水喷淋+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 | 《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757-2017)、《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 | 在烘干固化房进出口顶部设置集气罩;喷漆房在水帘柜处采取负压抽风,并在其进出口顶部设置集气罩;调漆房废气经负压收集后汇入主风管。烘干固化废气、调漆废气、喷涂及烘干废气一同引入楼顶“水喷淋+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21m高排气筒排放。 | 根据监测报告(逐海(监)字【2024】第QT0058号-YS)可知:有组织废气:PQ1(喷涂废气排放口)10月22~23日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值为3.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4.40×10-2kg/h,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值为6.0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6.90×10-2kg/h,均满足《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757-2017)表2其他区域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最大浓度值为151(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 | |
| 4 | 柴油燃烧废气高空排放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9-2016) | 燃烧烟气经集中收集后经21m高排气筒排放。 | 根据监测报告(逐海(监)字【2024】第QT0058号-YS)可知:有组织废气:PQ3(柴油燃烧废气排放口)10月22~23日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值为1.5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值为100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值为6mg/m3,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9-2016)其他区域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 项目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小噪声污染。 | 根据监测报告(逐海(监)字【2024】第QT0058号-YS)可知:2024年10月22~23日连续2天的厂界噪声监测结果中,QZ1、QZ2、QZ3昼间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项目表面处理槽、喷漆房、调漆房、油料间、漆料间、胶水及药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水处理设施等必须满足分区防渗要求;生产废水收集管道可视化,废水处理设施采取架空或地上式设计,并采取完善的防腐、防渗和防漏措施。 | 与环评文件及批复一致 |
| 1 | 槽渣、漆渣、废水性漆桶、废粘胶剂桶、废油桶、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含油冷凝胶废液、物化污泥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规范的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他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均应设置标识标牌等,并满足“三防”要求。****园区要求统一清运处置。 | 与环评文件及批复一致 |
| 1 | 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市**区生态环境****支队备案。表面处理槽、喷漆房、调漆房、油料间、漆料间、胶水及药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水处理设施以及污水管线地带等应进行防渗处理;危废暂存间地面应进行防渗防腐处理并设置围堰,防止各种液体类危险废物漫流或泄露;各种危险废物分类存放,并建立管理台账。对废活性炭、有机废气过滤材料以及定期清理的漆渣等应进行密封并及时转运。危废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 企业已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目前未纳入备案管理。其它与环评文件及批复一致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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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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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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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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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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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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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