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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2024年深化口岸扩大开放经费资金使用办法》,****机关、运营企业及口岸服务企业申报、主管单位审查等程序。现对**市2024年度深化口岸扩大开放经费补助拟补助单位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2月15日至12月19日。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口岸管理科反映(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或个人印章)。监督电话:****管理科0559-****991。
附件:2024年度深化口岸扩大开放经费补助项目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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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5日
附件:2024年度深化口岸扩大开放经费补助项目公示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