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发办〔2024〕71号)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基础上,特面向公开遴选培训机构实施我县2024年的培训任务。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育任务
通过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分类培育高素质农民100人(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培训提升50人,农村创新创业50人),共开设2个培训班,每个班培训学员50人。统筹开展农民综合素养提升整村推进行动培训。
二、培训班次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培训班1个;
2.农村创新创业培训班1个;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服务要求 |
项目预算 (元) |
| 1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培训 |
根据《**省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农办发〔2024〕71号)要求,共计培训50人,培训费用为5600元/人。 |
280000.00元 |
| 2 |
脱贫地区致富能力提升培训 |
根据《**省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农办发〔2024〕71号)要求,共计培训50人,培训费用为2800元/人。 |
140000.00元 |
三、遴选方式
1.申报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向****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组织专家评审;
3.将专家****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4.公示期间无异议,经****党组会议通过,确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工作。
四、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申报培训专业所需的培训资质;
2.已列入中华人民**国农业农村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培育单位库;
3.具备承担申报培训专业所必备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基地;
4.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有申报培训专业所拥有的种植业、养殖业、农村创新创业、现代农业经营管理,农村电商和无人机植保飞手培训等相关专业教师;
5.承担过农民教育培训、能完成学员招生组织,有丰富的农民教育培训经验、行之有效的农民教育管理模式和良好的后续跟踪服务能力;
6.****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实施的指导、监管和检查验收,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分配的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
7.没有不良记录。
五、报送材料
1.**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
2.****基地简介材料;
3.培训机构教育培训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证复印件;
4.培训专业培训所必备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实训基地现场图片展示;
5.培训师资的专业、职称情况一览表,培训教师专业和职称复印件,培训师资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现代农业经营管理、农村创新创业、农村电商、无人机植保飞手等相关专业教师。
6.以前开展农民培训证明材料等。
7.根据培训主题报送培训方案.
六、申报时间、地点
申报时间:2024年12月16日—12月 20 日(工作日5天)
地点:********政府办公楼)
联系人:米雪恺 联系电话:185****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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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