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3日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

审批
广西-钦州-浦北县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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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3日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
2024-12-16 11:16

一、****行政许可决定见下表: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项目名称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许可决定

许可生效期

1

914********433437Q001R

排污许可

关于浦****公司 《排污许可证》核发

浦****公司

同意许可

2024/12/9

2

914********8871794001R

排污许可

关于浦****公司《排污许可证》核发

浦****公司

同意许可

2024/12/9

3

914********5107495001R

排污许可

关于浦****公司《排污许可证》核发

浦****公司

同意许可

2024/12/9

4

914********433496U001R

排污许可

关于浦****公司《排污许可证》核发

浦****公司

同意许可

2024/12/9

5

钦浦环审〔2024〕38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关于浦****公司年产5000吨染色纸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浦****公司

同意许可

2024/12/9

6

钦浦环审〔2024〕39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关于世彪振华药业年产30万件药品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司

同意许可

2024/12/9

7

钦浦环审〔2024〕40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关于年产15万吨建筑用砂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司

同意许可

2024/12/9

8

914********971821J001R

排污许可

关于浦****公司《排污许可证》核发

浦****公司

同意许可

2024/12/10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公示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环境局 联系电话:0777-****896 通讯地址:**县小江街道**大道133****中心2楼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综合窗口4号,邮编:535399。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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