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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 项目名称 |
**市**区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设计(2024年度)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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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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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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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2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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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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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函 |
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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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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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人工造乔木林 2900亩、退化林修复76000 亩,封山育林 12000 亩。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成果。 |
设计成果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验收合格标准,并通过招标人组织的专家评审。 |
2024年10月21日 |
****000元 |
王孟欣 |
职称证(高级)(园林规划设计) |
190****10071 |
19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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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