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标的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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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 信息 |
委托方名称 |
****、******执法局 |
| 标的 |
****、******执法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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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简介 |
本次拍卖共2个标的: 标的1:**县珠****工商局)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其中土地使用权面积5498.96㎡,用途为商服用地,评估单价6648元/㎡,起拍价:****7086元;地上建筑物建筑面积829.5㎡,用途为商业,评估单价1526元/㎡,起拍价:****817元。总价值:****2903元。 转让年限39.16年。交易如有溢价部分,作为土地增值收益。 标的2:******城管局垃圾处理厂)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面积19166.43㎡:其中其他商服用地(10%)面积为1916.64㎡,评估单价956元/㎡,起拍价:****308元;城镇住宅用地(90%)面积为17249.79㎡,评估单价787元/㎡,起拍价:****5600元。土地总起拍价:****7908元。 地上建筑物建筑面积为39.16㎡,用途为办公,评估单价680元/㎡,起拍价:26629元。 总价值:****4537元。商业用地转让年限39.83年,办公用地转让年限49.83年,住宅用地转让年限69.83年。交易如有溢价部分,作为土地增值收益。 标的1及标的2起拍总价值:****7440元,详情请见《标的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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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地点 |
**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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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踏勘时间 |
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25日 联系电话: 刘总 137****0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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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交易条件与竞买人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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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 |
拍卖起拍价 |
标的1:人民币: 叁仟柒佰捌拾贰万贰仟玖佰零叁元整(小写:¥****2903.00元) 标的2:人民币: 壹仟伍佰肆拾叁万肆仟伍佰叁拾柒元整(小写:¥****4537.00元) |
| 意向竞买人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只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2、竞买申请人如涉及外资的,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在报名截止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拍卖:①存在骗取批准用地和非法转让、倒卖、占用土地等土地违法或犯罪行为的;②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被依法认定为闲置土地的;③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④拖欠土地出让价款的;⑤违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条款构成违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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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 其他 条件 |
1、符合资格的竞买申请人在公告截止日(2024年12月25日17点00分)前将保证金(以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无效)足额支付****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步骤如下:登录网站(http://czggzy.****.cn/)→快捷入口→产权交易系统→产权线下拍卖入口→免费注册(竞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须以本人名义进行注册,竞买申请人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进行注册,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竞买申请人与注册人信息不一致的,将取消其竞买资格。)→用户登录→产权交易项目→搜索本标的名称关键词→点击报名→缴纳保证金(竞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须从本人账户转账,竞买申请人为企业的,须从本企业账户转账,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保证金不是从竞买申请人本人或本企业账户转账的,将取消竞买资格。) 2、竞买申请人在竞价时,应保证以不低于相对应的拍卖价报价。否则,竞买申请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和拍卖佣金后,作为向出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交易采取现场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成交价款分两次支付:拍卖成交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地块成交价****银行账户,剩余成交价款自拍卖成交之日起1个月之内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佣金及交易服务费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银行账户。竞得本次拍卖标的的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支付拍卖标的的成交价款,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以上款项,或拍下后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的,竞得人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当作违约金处理,委托方有权收回标的,竞得人在该地块因报批、施工等投入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未成功竞买的竞买申请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4、现场竞价结束后,最高报价者(竞得人)应在当场签署相关文件和成交确认书。如竞得人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将视为违约。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扣除拍卖佣金和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没收上缴委托方指定账户,并保留追偿其他损失的权利。 5、本次拍卖的拍卖标的由委托人向竞得人移交。竞得人在规定期限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等费用后,竞得人和委托人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机关依法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手续。拍卖标的在办理产权证照、权属变更、过户等手续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由竞得人与委托人共同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6、该标的以实物现状出让,竞买申请人应进行现场踏勘或尽职调查了解出让标的的情况,一经报名,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7、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应依法依规进行报批报建。 8、标的挂牌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和有关价外税费和在权利登记中应当交纳的其他税费,上述费用均由竞得人另行按规定交纳。 9、竞买申请人须于2024年12月26日14点00分至15点00分之前,持有效证件(报名人是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是企业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带公章)、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及填写好的《竞买须知》(可到拍卖现场领取填写或登****交易中心网站(http://czggzy.****.cn/)下载填写)等资料到拍卖现场领取号牌入场。应价号牌必须由竞买人本人使用,不能转借他人,否则其竞买行为所造成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均由号牌领取人自行承担。竞拍人如未准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每个号牌竞买人进入会场的人数不超过2人,登记身份信息方能入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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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 保证金 设定 |
交纳金额(人民币) |
本场拍卖共2个标的,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小写:¥500000.00),如需竞拍多个标的,则须同时交纳多个相应标的的竞买保证金数额。 |
| 交纳以及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25日 17点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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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 退回 |
成交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拍卖成交价款,****银行账户;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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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拍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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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时间及地点 |
2024年12月26日15点00分 ****交易中心(****服务中心3楼第六开标室即369室)标书代写 |
|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买人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 交易方式 |
现场拍卖 |
| 发布媒体名称 |
****交易中心网站(http://czggzy.****.cn/) |
| 四、收费说明 |
| 1、竞得人需在竞得标的当日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照公告约定将本次拍卖成交价****银行账户。 2、本次拍卖佣金按标的成交总价的0.101%计算(不包含交易服务费)。 3、本次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 号。 4、除上述费用外,本次拍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
| 五、组织方、监督方与市场服务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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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方 |
**** 联系电话:0735-****723 ******执法局 联系电话:0735-****001 本次拍卖标的的权属人,按规定依法处置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
| 湖****公司 联系电话:137****0650 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拍卖业务的咨询、拍卖会的组织实施、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拍卖活动的主体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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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方 |
****中心 联系电话:139****7505 ******局 联系电话:139****1707 负责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的监督管理。 |
| 市场 服务 |
****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35-****360 负责提供交易场地和系统、保证金收退、技术服务,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
| 六、咨询和争议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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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对本次拍卖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拍卖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也可向市场服务方进行反映,市场服务方将协助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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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公司
2024年12月6日
| 标的清单 | ||||||||||||
| 项目名称 | 标的编号 | 名称 | 资产座落 | 权证号 | 面积(约㎡) | 用途 | 评估单价(元/㎡) | 评估价/(元) | 评估总价/(元) | 保证金/(元) | 起拍价/(元) | |
| ****、******执法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拍卖 | 标的1 | **县珠****工商局)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 **县珠泉镇人民北路 | 湘(2024)**县不动产权第****002号 | 土地使用权 | 5498.96㎡ | 商服用地 | 6648 | ****7086 | ****2903 | 500000 | ****2903 |
| 湘(2024)**县不动产权第****002号 | 建筑物 | 829.5㎡ | 商业服务 | 1526 | ****817 | |||||||
| 标的2 | ******城管局垃圾处理厂)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 **县珠泉镇荫溪村 | 湘(2024)**县不动产权第****609号 | 土地使用权 | 1916.64㎡ | 其他商服用地(10%) | 956 | ****308 | ****4537 | 500000 | ****4537 | |
| 湘(2024)**县不动产权第****609号 | 17249.79㎡ | 城镇住宅用地(90%) | 787 | ****5600 | ||||||||
| 湘(2024)**县不动产权第****609号 | 建筑物 | 39.16㎡ | 办公 | 680 | 26629 | |||||||
| 合计: | ****7440 | |||||||||||
| 文档附件: |
| ****、******执法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拍卖相关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