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已审查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2月11日至12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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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4-****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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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12700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 1 | ****建设项目 | **市大明镇 | **** | **市****公司 | ****前身为成立于1989年4****煤矿,2014年11月****煤矿政策要求进行关闭,闲置至今。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洗选车间、原煤仓、块煤仓、粒煤仓、末煤仓、煤泥仓、矸石仓及输煤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和废气处理系统(袋式除尘器、20m高排气筒),利用原有办公楼。 |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严格控制噪声排放,加强环境管理,严禁夜间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70dB(A)。施工期扬尘排放执行《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表1标准,浓度限值1.0mg/m3。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原煤储存在原煤储煤仓;矸石储存在矸石仓。破碎、筛分工序配袋式除尘器及20m高排气筒;产品及煤泥、矸石固废采用封闭仓储存。输煤系统用六条全封闭皮带走廊。厂界10m高防风抑尘网。原煤及产品仓、矸石仓室内设置喷雾降尘设施。 废水:洗煤废水设置煤泥水沉降池,闭路循环,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施用农田。 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维护保养;设备位于车间内;设置减震垫、距离衰减等措施。 固废:①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回收处理②矸石,矸石仓临时贮存,定期出售用于制砖③除尘灰属于末煤,定期出售④废布袋,****收购站以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厂内统一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①废机油、②废机油桶以上危险废物厂内统一收集,暂存危废贮存点(20m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