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学综合楼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小学教学综合楼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建设单位 | **** | |||||||||||
| 代建单位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拆除旧教学楼1464平方米,**教学综合楼2000平方米,以及校园硬化等配套附属设施。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1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9日 | |||||||||
| 拟中标人 | ****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报价 | ****485.42 元 |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蒲兵(注册编号:桂245****00096;身份证号622621********0830)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符理德(证书编号:桂**C3(2024)****688;身份证号:450702********4214)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卫生院医技综合楼项目 企业诚信分:100分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报价 | ****964.05 元 |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赖鹏(注册编号:桂245****33596;身份证号:450121********3617)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丽华(证书编号:桂**C3(2015)****889;身份证号:452201********1247)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集团****公司危旧房改造项目2#3#楼 企业诚信分:100分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报价 | ****526.50 元 |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凌钦赵(注册编号:桂245****53653;身份证号:450681********541X)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郑冬梅(证书编号:桂**C3(2015)****996;身份证号:452122********4520)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县**御园三期项目工程 企业诚信分:100分 |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公司在暗标部分的施工总平图出现“**区和****学校(含幼儿园)续建项目”字符,根据招标文件附件B否决条件B1.25,否决该单位。 | |||||||||||
| 其他公示内容 | 无 | |||||||||||
| 公示媒介 | 在**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市工程招标造价信息网(http://www.****.cn)、**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fcgggzy/)、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网(zfcg.****.cn)发布。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市防**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0-****821 | |||||||||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312.4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