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商人:****
为进一步推动**县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乡村**,按照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学习实践**“千万工程”经验,强化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乡村**等项目落地,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以及饲草高质量发展和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的相关要求,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商的方式确定红****基地升级改造+土地整治项目的投资建设人。现将招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红****基地升级改造+土地整治项目
2.2项目地点:**县龙日镇。
2.3项目规模:经前期调研摸排**县可实施耕地开发**共7.0500万亩,本次招商拟在已实施的龙日镇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区范围内试点开展1.0080万亩红****基地升级改造+土地整治项目,最终实施规模以项目立项批复文件为准。
三、工作内容及建设期限
3.1工作内容: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由招商确定的投资建设人全额投资实施红****基地升级改造+土地整治项目,包含但不限于项目选址、土地清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升级改造实施方案编制、土地整治项目可研编制、勘测定界、规划设计、项目实施前中后期航测、所涉土地变更等技术服务,工程施工相关手续办理、工程实施(主要涉及升级改造项目施工,土地整治项目的土地平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灌溉排水工程、标识标牌等其他附属工程)、工程监理、竣工验收、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技术核查、备案入库、后期管护等所涉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全部工作内容。
3.2项目履行期限:项目总建设工期12个月(1年),项目实施直至全部指标流转收益归集和分配结束。若出现以下情况,由投资人提出书面申请,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经济赔偿或补偿:
(1)因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疫情、战争等;
(2)因国家法律法****政府的方略出现不可预见重大调整;
(3)非投资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时进场施工或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停工;
(4)非投资人原因导致土地整治项目不能及时验收或指标不能及时入库。
四、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政策文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5.1申请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国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本次招商接受联合体。
5.3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相应的融资能力。
5.4参加本次招商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5申请人参与招商工作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5.6如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上述申请人资格要求即认为联合体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
5.7申请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六、招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申请人于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时间)携带下列资料前往****(**市**区二环**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8楼)报名并领取招商文件。招商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报名时请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外,其余收盖单位章的复印件。
七、申请文件的递交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14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二环**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8楼。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八、项目招商说明
招商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答疑会。
九、其它事项
本次招商项目申请人自行评估投资建设风险。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 商 人:****
地 址:**省****县银珠东路9号附5号
联 系 人:石先生
电 话:0837-266318
招商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二环**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8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28-615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