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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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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VDC/PVDF装置后加工配套及智能仓储设施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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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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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1-330851-04-02-149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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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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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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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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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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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花园****公司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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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省**市巨化北一道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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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吕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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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吕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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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3****6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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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3****6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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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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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VDC/PVDF装置后加工配套及智能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智能立体仓储系统(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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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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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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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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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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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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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1、原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QZZF文件)现做出修改: (1)招标文件第四章“3.5.2.6.1货架内各储物层上方应设置层间隔板,且层间隔板为0.5mm+加强筋 304不锈钢板(加强筋也须用304不锈钢材质)。”变更为“*3.5.2.6.1货架内各储物层上方应设置层间隔板,且层间隔板为0.5mm+加强筋304不锈钢板(加强筋也须用304不锈钢材质)。层间隔板需要满铺。”; (2)招标文件第四章“*1.10投标人提供在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同时包括货架、堆垛机、输送机、WMS和WCS软件系统功能的智能立体仓库系统(单个合同金额8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规模)的良好应用业绩。(同时提供完整合同、完整技术协议、对应合同总金额的所有发票、完整验收合格报告等证明文件,原件备查,允许招标人对提供的业绩实地考察)。”变更为“*1.10投标人提供在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同时包括货架、堆垛机、输送机、WMS和WCS软件系统功能的智能立体仓库系统(单个合同金额8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规模)的良好应用业绩,需提供能证明此项业绩的主要页面(主要页面需同时包括货架、堆垛机、输送机、WMS和WCS软件系统功能的智能立体仓库系统,且单个合同金额在8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规模的,原件备查,允许招标人对提供的业绩实地考察)。”; (3)招标文件第六章“4.2资信(1)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同时包括货架、堆垛机、输送机、WMS和WCS软件系统功能的智能立体仓库系统(单个合同金额8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规模)的良好应用业绩,每有一个得0.4分,共6分。没有不得分(以同时提供完整合同、完整技术协议、对应合同总金额的所有发票、完整验收合格报告等证明文件案例)。”变更为“4.2资信(1)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同时包括货架、堆垛机、输送机、WMS和WCS软件系统功能的智能立体仓库系统(单个合同金额8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规模)的良好应用业绩,每有一个得0.4分,共6分。没有不得分(需提供能证明此项业绩的主要页面,主要页面需同时包括货架、堆垛机、输送机、WMS和WCS软件系统功能的智能立体仓库系统,且单个合同金额在8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规模的)。”。 新的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QZCF文件)已重新生成,具体内容以本次生成的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更新。 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和开标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3、 其余未涉及内容和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 ******公司 代理机构:**** 2024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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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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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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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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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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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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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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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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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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