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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1405740 | 建设单位法人:赵** |
| **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区**铺镇张小村赵牛**郝集到高集公** |
| ****年产50万吨 离子膜烧碱项目(合成炉)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2-C2612-无机碱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区**铺镇张小村赵牛**郝集到高集公** |
| 经度:116.33261 纬度: 36.47905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09-01-16 |
| 鲁环审〔2009〕2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0-08-0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750 |
| 14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140574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聊****设计院有限公司 |
| ****1500MA3C8QGL1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311606K | 竣工时间:2016-02-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11-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com/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烧碱装置1套,其中含10台氯化氢合成炉及其配套设施;(2)年产烧碱50万吨,副产液氯1.8万吨、氯化氢42.54万吨、高纯盐酸15.3万吨、次氯酸钠9.6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1)烧碱装置1套,12台氯化氢合成炉及其配套设施;(2)年产烧碱50万吨,液氯及盐酸产量增加,氯化氢及次氯酸钠产量减少,含氯副产品总产量不变。 |
| (1)2018年验收时已对数量变更原因进行分析,主要是为了增加系统安全稳定性。本次验收依托上述装置,全部利用,但并未增加总产能。(2)年产60万吨PVC项目及其配套设施目前仅建成40万吨,原设计用于该项目的氯化氢用量变小,生产盐酸量及未用于生产的液氯量相应增加,总的含氯副产品产量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原盐电解生成烧碱,氯气和氢气合成氯化氢,氯化氢降膜吸收生产盐酸,尾气经碱液吸收生产盐酸。 本次验收内容涉及的主要是氯化氢合成及高纯盐酸工序,工艺如下:氯气处理工序及液氯工序的液化尾气经氯气缓冲罐和氯气管道阻火器进入二合一石墨合成炉;氢气处理工序来的氢气经氢气缓冲罐和氢气管道阻火器后,也送入二合一石墨合成炉,在炉内氯气和氢气进行燃烧,生成氯化氢气体。生成的氯化氢气体经氯化氢冷却水槽和氯化氢冷却器冷却后通过氯化氢分配台大部分经再次冷却后送聚氯乙烯装置作VCM合成原料,小部分送高纯盐酸制备系统(2级降膜吸收),用脱盐水吸收氯化氢制成高纯盐酸,供离子膜烧碱装置自用,其余外售。未被降膜吸收的尾气进入尾气吸收塔,通过水喷淋后经28m高排气口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原盐电解生成烧碱,氯气和氢气合成氯化氢,氯化氢降膜吸收生产盐酸,尾气经碱液吸收生产盐酸。 本次验收内容涉及的主要是氯化氢合成及高纯盐酸工序,工艺如下:氯气处理工序及液氯工序的液化尾气经氯气缓冲罐和氯气管道阻火器进入二合一石墨合成炉;氢气处理工序来的氢气经氢气缓冲罐和氢气管道阻火器后,也送入二合一石墨合成炉,在炉内氯气和氢气进行燃烧,生成氯化氢气体。生成的氯化氢气体经氯化氢冷却水槽和氯化氢冷却器冷却后通过氯化氢分配台大部分经再次冷却后送聚氯乙烯装置作VCM合成原料,小部分送高纯盐酸制备系统(2级降膜吸收),用脱盐水吸收氯化氢制成高纯盐酸,供离子膜烧碱装置自用,其余外售。未被降膜吸收的尾气进入尾气吸收塔,通过水喷淋后经28m高排气口排放。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化验及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送厂内年产60万吨PVC ****处理站处理;循环排污水作为清净下水排入赵牛河 | 实际建设情况:化验及冲洗废水、循环排污水全部回用于化盐,生活污水依托聊****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 |
| 化验及冲洗废水、循环排污水回用可提高废水综合利用率;年产60万吨PVC ****处理站未建设,因此送至聊****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水源为地表水 | 实际建设情况:水源为地表水及自备井水 |
| 地表水断流期间不能保证本项目正常生产,已取得取水许可证。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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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136 | 0 | 0 | 0 | 0.136 | 0.136 | / |
| 1 | 尾气吸收塔(一级水喷淋) |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1—2016)表4 | 每台合成炉及吸收装置配备1套尾气吸收塔(一级水喷淋),处理后经各个吸收塔排气口(28m高,共12根)排放。 | 氯化氢最大值5.1mg/m3 |
| 1 | 噪声设备室内设置、基础减震、安装消音器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噪声设备室内设置、基础减震、安装消音器 | 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8 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8dB(A) |
| 1 | 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处理处置。其中盐泥用于盐场筑坝等环节进行综合利用;废螯合树脂、废离子膜、电解槽废离子膜应由供货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在平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贮存危险废物的场所采取防渗措施应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危险废物转移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实施。 | 本项目固废包括盐泥、废离子交换树脂、电解槽废离子膜、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冷冻机油、废油滤芯、实验室废液及试剂瓶和生活垃圾。本次验收涉及上述固废中除盐泥、废离子交换树脂、电解槽废离子膜外的其他固废。 盐泥由**信****公司用于赤泥库筑坝,综合利用;电解槽废离子膜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为危险废物,公司已与******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公司已委托编制固废专题评价报告,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2024)》对电解槽废离子膜重新定性为一般固废,并对此前未提及的固废进行补充评价。 危废暂存间采取防渗措施,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实施。 |
| 1 | 项目生产过程涉及氯气、氯化氢、液氯等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化学品,必须落实报告书中针对环境风险提出的预防及应急措施,建立环境风险预警系统,防止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 建设三级防控体系,罐区均设置围堰,建设有效容积为1989m3 的事故水池,生产车间周边、罐区等设置地沟导排系统。对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排水沟等进行了严格的防腐防渗处理。配备了充足的应急物资。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保局备案(371523-2022-103-H)。企业建立了应急救援机构,明确发生应急事故时各部门人员的责任分工,加强了宣传教育,制订了应急培训计划,使员工树立了良好的防范环境风险的意识,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
| 化验及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送厂内年产60万吨PVC ****处理站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活污水依托聊****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化验及冲洗废水回用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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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政府关于**镇张小庄村、东张楼村两村庄实施搬迁的意见》(茌政发[2008]87号)精神,做好卫生防护距离之内居民点的搬**置工作,确保张小庄和东张楼村在项目投产前实施搬迁。10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设居住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本项目环评及其批复要求,本****中心划定 1000m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有张小庄村和东张楼村。张小庄村已搬迁完成;通过厂区布局的优化,东张楼村距本项目电解车间 1243米,已不在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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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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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